[請益] 公司合約條款疑問?

看板Salary作者 (($)是一切)時間11年前 (2012/07/11 13:48),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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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今天去面試一間公司,因為看到那間公司的合約內容『感覺不對』, 所以就盡速逃離現場。 想請教版上前輩,小的對勞工法律知識不足,不知道自己這麼做到底對不 對?希望給我一些指導和建議。 小的是應徵基層的勞力工作,昨天面試通過後,被通知今天早上要上班, 但是到了現場才知道是『教育訓練』。 在此附帶說明一下,我根本還沒看過工作環境,也不知道工作內容,會應 徵這個工作只知道『工作名稱』而已,一進門就要先簽合約。 人力公司拿了一張『合約』給我,我仔細看了一下,心裡就感覺毛毛的: 1.上班期間包括職前訓練的前七天,如果自己申請離職的話,公司不支付 薪水。 2.合約日期只有一個月(這一點感覺不太好,他在網站上也沒寫。),那個 人力公司的業務人員跟我說,會在合約到期以前再拿一張長約給我。(我 該相信他嗎?) 3.薪資不高,兩萬,一天要上12hr的班,超過8hr會有加班費。 後來希望可以先瞭解工作環境和內容,就只好先簽了。 後來人力公司的離開,換那間科技公司拿『切結書』給我簽,不過我仔細 看了一下,裡面有兩個條文讓我感覺怪怪的,我呆在座位上想了好久,我 寫一下大意: 1.同業競爭條款:離職後,兩年內不得任職同類型公司工作,如果要任職, 要原來的公司同意才可以。 2.如果提出訴訟,我必須負擔全額費用,包括那間科技公司的也要。 因為我真的不太懂,只是感覺好像怪怪的,我應徵的工作算是基本的勞力 工作,應該是不會有什麼技術或秘密才對。 我問了那位人事小姐,她說一定要簽才可以讓我看接下來的工作內容和環 境,所以我只好放棄。 忘了一件事,順便提一下。我問那個人事小姐可不可以不簽的時候,她 有跟我說了一件事: 我:請問,可以先看到工作內容跟環境以後再決定要不要簽嗎? 人事:不行耶,在這邊工作的每個都有簽耶! 我:可是這個同業條款跟訴訟的條款,我感覺不太能接受耶! 人事:喔!那是正職才適用。 我:(@@")喔.....那我不是正職,為什麼也要簽呢? 然後她就自己跑開了..... 後來跟朋友家的阿姨聊天,阿姨說我想太多,看的太嚴重了,她說寫那個 都只是形式上的,不會真的有人去遵守。朋友是說先叫我不要挑東挑西的 ,先簽下去工作再說(= = 朋友家裡有開店,他每天只上班五小時,一個月 三萬,一輩子沒到外面工作過。)。 請教一下版上前輩,真的是我想太多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32.190

07/11 13:54, , 1F
你朋友跟老人家講的話不能信 你的懷疑是正確的
07/11 13:54, 1F
※ 編輯: DavidJam 來自: 111.240.32.190 (07/11 14:10)

07/11 14:22, , 2F
很明顯有問題啊 鬼才簽 = =
07/11 14:22, 2F

07/11 16:35, , 3F
有問題,你說的(1)職前訓練七天不給錢我也有簽過,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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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36, , 4F
想了之後應該有做都要給錢,然後就離職了,不然到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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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36, , 5F
你沒做滿七天,他就拿合約來嚇唬你不給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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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8:00, , 6F
就算是行式上 也還是一份合約 不要等到被告才知道簽錯了
07/11 18:00, 6F

07/12 23:24, , 7F
"競爭條款"原則上可以不用鳥它, 因為在離職後, 前任公司並不
07/12 23:24, 7F

07/12 23:26, , 8F
會支薪; 不過, 於(民)法上是否站得住腳? 曾經有過判賠的例子
07/12 23:26, 8F

07/14 06:02, , 9F
對價關係並不是造成契約有效的要件喔……樓上
07/14 06:02, 9F
文章代碼(AID): #1F_HEhDU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