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不能求職同性質的公司

看板Salary作者 (阿彥仔~)時間12年前 (2012/04/28 21:47), 編輯推噓4(4012)
留言16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記得剛進去公司的時候有一項規定 「不能在同性質的行業就職」 請問版上的各位大大, 這項規定合法嗎? 需要加以遵守嗎? 我從事的是出版業的編輯, 這種跟業務無關的工作性質是否也要遵守? 若不遵守又會面臨什麼問題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181.83

04/28 21:52, , 1F
契約有對價關係嗎?
04/28 21:52, 1F

04/28 21:59, , 2F
對價關係是指什麼??
04/28 21:59, 2F

04/28 22:04, , 3F
好像沒有因為公司這個要求 而讓我們對價得到什麼好處耶
04/28 22:04, 3F

04/28 22:24, , 4F
先瞭解公司的競業禁止其限制時效是多長? 至於在同性質行業工
04/28 22:24, 4F

04/28 22:25, , 5F
競業禁止~這條合法喔!你當初如果有簽賣身契的話......
04/28 22:25, 5F

04/28 22:26, , 6F
作, 執行不同的業務內容倒是沒差.
04/28 22:26, 6F

04/28 22:30, , 7F
競業禁止寫好玩的,以前我主管還不是跳槽到同性質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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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30, , 8F
業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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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33, , 9F
有告不成的例子, 但也有告到賠錢的例子, 看掌握多少技術啦.
04/28 22:33, 9F

04/28 22:48, , 10F
限制你不能到同業 就要補償你不能去的損失 這就是對價
04/28 22:48, 10F

04/28 22:52, , 11F
我剛看了一下實務判決 職位算低(27K)工作自由應大於競業禁止?
04/28 22:52, 11F

04/28 22:53, , 12F
另外確實是沒有因為競業禁止的規定而得到好處 所以是不適用吧
04/28 22:53, 12F

04/28 22:56, , 13F
而且到時候也應該要有損害原公司利益之事實才能告我 這樣對嗎
04/28 22:56, 13F

04/28 23:35, , 14F
我只能說凡事沒"絕對" 你無聊可以去找法院判例
04/28 23:35, 14F

04/29 01:08, , 15F
過來人+1 通常不用在意
04/29 01:08, 15F

04/29 17:11, , 16F
沒有絕對吧,不然廚師離職就要餓死嗎?
04/29 17:11,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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