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明天要去開勞資協調會了

看板Salary作者 (Miss 蜜雪兒)時間14年前 (2009/11/25 20:40),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今天下午去開會 從三點開到六點 老闆沒有出席 不過打了電話過來說勞方的要求都同意 (好的開始??不用面對壞老闆當面PK令我輕鬆不少) 來分享一下今天開會的過程 我去之前列好訴求的幾個項目 1.工資短少的部份(差5天的薪水) 原本雇主說試用期只給我工作天數(不含六日) 實際上可以請領 而且影響到很多部份所以很重要! 我的公司沒有打卡 還好當時我每天自己紀錄上下班時間和休假時間 方便當場計算 2.加班費 原本說好週休二日 結果實際變成月休八日 都隨時補休假這樣 因為撕破臉了 所以希望依照勞基法的倍數去請求 結果協調員說 週休二日不一定是休六日 有給員工補休的話這項目就不用特別申請了 (有點怪怪的 但是對方釋出善意那就不要太計較 放棄這項目) 3.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若我要很機車的要求 證明一直不開給我造成我要遲領到失業給付的損失也可以 但是說要馬上開給我那就算了 4.資遣費 原本協調員說條文上沒提到三個月以下的部份 不能請領 但是我之前親自跑勞工局時那邊的人有跟我確定說可以依照日數請領 (0.5X月薪X天數/360) 後來還是覺得怪怪的又打電話詢問勞工局 請勞工局跟協調員說 又加入這條 (事後協調員說 有講好試用期的部分確實 上法院也不一定可以請求成功 他說 勞基法雖然刪除條文但是立法的用意balabala~~~所以算我運氣好?) 5.勞退提撥金(6%按日數給) 6.勞健保 我的狀況是 10/25上工 11/12當日fire我 但是查無投保紀錄 於是我去勞保局檢舉 今天出門要去開會之前我用自然人憑證查到投保紀錄 但是加保日是11/12(我的離職日) 還沒看到退保日 協調員打去問老闆這部份 老闆說今天才退保 但是說實在因為已經沒有信任度了 面試說好公司要全額負擔勞健保和勞退 期間我問過老闆三次以上 都跟我說確定第一天上班就有投保了 實際上一直都沒有投保 後來勞保局經過我檢舉之後去強制他其他的員工投保 她才急急忙忙投保我的部份 因此看到11/12日加保的資料 因為勞保的部分沒有辦法追溯員工的部份 頂多只是對老板罰款以及強制其他員工投保而已 所以我也不能要求說幫我補滿天數 但是因為從12~25也只有14天 還差了5天的時間 因為我不確定短保4天會不會對我未來造成影響 勞工局那邊是說 我應該要在協議書上面註明這條 因為遲保勞保造成的損失雇主要負責賠償 結果這次換老闆那邊不同意這個部份 而且他又要跟我凹說要扣掉員工自付的部份 我不同意 因為當初面試說好薪水實領 公司出勞健保和勞退提撥 還好這點他自知理虧沒有太堅持 協調員也一直跟我說 不過差個5天而已影響非常細微能不要爭執就和解吧 於是我又打去勞保局確認這個部份 勞保局給我的答案是 短少的年資部分只會在退休金給付上會有影響 (譬如年資20年01天 可以請領20年又一個月 不滿一個月可以請整月) 由於實務上他也不能再幫我加保補滿沒幫我投保的19天(這是犯法的??) 協調員又一直說如果雙方堅持這條沒達成協議 那要走相當麻煩的法律途徑 非常不建議 但是請我自己決定要不要刪除這條 但我又對老板空口無憑不信任 (搞不好說退保算到今天 實際又是另一回事) 所以協調員再次打電話確認 確實是今天幫我退保 並說有問題會當我證人!! 於是雙方就達成協議結束今天的會議 照協議書上面 欠我的工資+勞退提撥+資遣費 兩天內會匯款給我 非自願性離職證明也今天掛號寄出 協調員說如果過兩天沒收到這兩個東西就可以走法律途徑 差別在於上法院我只要拿這個白紙黑字他簽名同意的項目 去請求強制執行 她自己要跟法官解釋為什麼不是照協議內容走 XD 另外我也請教了協調員如何避免未來找工作遇到類似事件 協調員有說 如果老闆要求員工做出超過約定的部份 (譬如說週休二日 實際上卻叫你假日來上班) 即使是口頭約定 你可以跟老闆說你明天就不來上班 而且依舊可以請老闆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所以員工遇到合不來的公司也不要生悶氣傻傻的繼續做 這也是很重要的權益呢!! 最後謝謝所有幫我加油的捧油 謝謝你門的分享讓這次的經驗可以順利解決 希望這件事情告一段落可以安心的找到下一份好工作!! -- 不完美的人更需要愛...... 看見世界的不完美而仍然能去愛...需要非常勇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76.125

11/26 04:01, , 1F
推 實際的經驗
11/26 04:01, 1F

12/05 16:46, , 2F
推珍貴經驗
12/05 16:46, 2F
文章代碼(AID): #1B3IMmw7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