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土城市某幼教音樂中心
這真的是一家讓我感覺相當差勁的公司,
以下為我的個人看法,說出來讓大家參考參考,
若有要去面試的也請注意,面試者的態度反覆。
文章或許有些冗長,但我真的很想一吐怨氣==
因為從一開始的假親切到最後面試的那位張老師露出真面目了!
六月底我得到這家幼教中心的錄取,
不過因為是要用政府的22K計畫,所以面試者讓我趕快去申請實習員資格,
我的資格於7/3由我們學校校方人員說已經都好了,
可是到7/13這之前,這家補習班來電兩次都說沒有弄好,
故期間我也再度去信我們學校詢問,收到的回答皆是已經辦妥。
又,今天接到電話要我7/20到職,這是之前面試的老師就有來信告知的,
可是今天櫃檯小姐跟我說要我到職的頭一個禮拜,
全部上全班(一到五早上十點到晚上九點,星期六是早上八點到晚上九點)
原本這份工作是輪班制,一天上九個小時中午休一個小時,
我越聽越覺得奇怪,於是就問說,那這樣有加班費嗎?
櫃檯小姐似乎是不知道,於是將電話要轉給面試者聽,
後來櫃檯小姐很抱歉的跟我說,老師在上課不方便接聽,可是,是沒有加班費的。
我一聽整個都傻了,我前一個工作不管是職訓還是加班都有薪水啊 囧,
我也把這些話告知櫃檯小姐,
小姐只是很委婉的說:如果不行的話,那可能就很抱歉了~
好,當下第一件事是打給勞工局(02)29653456分機6529詢問,
這樣一個禮拜工作超時十四個小時,難道是正常的?
接電話的阿姨可能以為我是已經被這樣對待,
馬上就叫我檢舉,只要有事證勞工局就可以罰他們錢,
我才跟阿姨說:還沒啦,不打算去。
阿姨就說那這樣的話他們也沒有辦法檢舉那家公司,
可是有跟我留公司的名稱跟負責人的姓名電話,阿姨感覺蠻熱心的。
然後第二件事,就是打電話回學校跟學校講,也寄信傳達我的疑惑,
因為學校有寄要跟那個公司簽約合約書給我,
可是上面只有保障薪資的說明並沒有講到工作時數的部分。
第三件事就是將我的疑惑轉達給那位老師知道,
我還在信中退一步說就是頭一個禮拜沒有加班費沒有關係,
我可以當是訓練,但我想知道以後如果需要加班有加班費嗎?
她還蠻快就回信了,內容中開頭就跟我抱怨說我資料沒有準備好,
大概有十九行都在講資料的事情,而且後來我才發現我們的承辦人根本就不同個,
一個姓陳一個姓方,陳小姐說沒有我的資料,方小姐說我的資料都好了 囧。
然後加班費的地方,張老師的解釋就妙了!
不是不可以發
而是訓練員工我們同時也花了很多時間
甚至要將我們經營的方式
做事的方式教出去
我們也有付出成本
所以~?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咧?講的很不清不楚齁~
她也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而是這麼說:
同時我們若不確定此人適不適認這份工作
我們也不會輕易做職前訓練
同時這份工作屬責任制
並沒有辦法每分每秒的工資都算的這麼清楚
因為是責任制,所以工時跟工資沒辦法算清楚!
(上面那兩段是連續的,我沒有更改半個字)
真是OX點點點,她在寫什麼我有看沒有懂,
反正我就回信給她,因為超時工作是違法的行為,
我已經告知學校以及勞工局(都有信件備分,勞工局是口頭告知)
況且,政府都已經負擔員工的薪資了,他們連這點成本都要算在政府頭上?
然後,這位老師最後一封的回信可嗆的了!
並且跟她先前的說法有很大的出入XDDD
我們的工作幾乎不需要加班
我們也不希望聘用工作效率很差的員工
每天事情做不完
只想一直加班
若真的需要加班我們會有加班費
同時我們有許多的獎金制度
是給有績效的員工預備的
嗯...我還記得第二次面試的時候,也有說到有時候可能需要加班呢~
公司都還不知道員工行不行
員工就很在意自己能賺多少錢
沒有人告訴你職前訓練沒有加班費
在此答覆你
是有的
一個公司連最基本的員工福利都不願意確實告知,這樣才顯的有鬼吧,
職前訓練沒有加班費是櫃檯小姐問她完之後轉告我的,自打嘴巴!!!
在我說我已經轉告勞工局跟我們學校之後,大概是覺得居於弱勢,
所以見笑轉生氣?
虧她還是教育小朋友的人,說辭反覆,態度丕變,真的很令人心寒。
所以信件往返我都有做備分,果然是正確的=...=
感謝看完此文的人,不論是在贊同還是生氣我的做法,
都希望大家可以在面對自己的權益的時候,一定要爭取,
有爭取就有希望,至少要讓他們正視勞工的權益。
希望大家都可以早日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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