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勞資糾紛──和前老闆的交手經過(9)

看板Salary作者 (好想念思妤寶貝)時間16年前 (2007/11/20 03:0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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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還是要走到法院這一關,十一月七日,我準備好資料, 提前到達法院,結果想不到這些資料一點都用不上。XD 法院調解就不是雙方指派委員,而是由法院指派。我遇到的委員 就比較強勢,不願聽雙方吵架或互虧,一開始就挑明了,希望雙方 各自找台階下,就XXXX元吧!這個金額比我要求的少,但遠比資方 原本想給的多。我想這樣也有賺,當場我就接受了。但資方卻開始 暴走,那位蔡小姐又在說違約金、同意書、交接未完成一堆五四三。 又說我這樣離職,造成他們好幾十萬的損失,這幾個月來公司一片 混亂,一堆家長都來退費.... (鄉親啊!摸摸你們30CM的LP想一下,一間補習班,會因為一個人離 職,這人也不是班主任,就損失好幾十萬,有可能嗎?更何況除了 我帶的班,其他班的家長我連電話都沒講過,一個也不認識。而且我 離職已經好幾個月,這幾個月中都沒有找到能取代我的人嗎?這幾 個月公司一片混亂?那是誰的問題啊?) 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太衝動了。你沒看到委員一開始就挑明雙方 各退一步,就是不想再聽這些,你還一直講?果然,委員阻止她: 「你不要再說這些啦!沒意義!」接著委員請我先到旁邊律師休息 室休息,他說要跟蔡小姐聊一下。 過了十多分鐘,委員跑來找我, 委:如果XXXX元你可以接受嗎?(這個金額比他一開始提的少一點 ,我想也沒差多少,當然接受了。)我會幫你再註明,此調解成立 後雙方不得再就相關事項提訴。 我:這是什麼意思? 委:其實你的立場我很清楚,不過有的資方很賊,他會在調解時 給勞方多一點錢,然後再提告要勞方賠更多。畢竟人家比較有錢, 搞不好有請整個律師團(哇!和我一個離職員工槓上,還找律師團, 那我真是太偉大了)而且你比較不利的,是你的一些證據都在他那 邊,他如果要提訴,雖然要舉證是很困難,但他也可以找家長來做 偽證,這對你比較不利 我:(這幾點我早有考慮到了,不過不太可能發生。)那您說的不得 提訴是什麼意思? 委:也就是包括違約金、競業禁止、損害賠償什麼的,資方都不能 再來煩你了。 我:(這麼爽?想不到走到這裡,資方不僅要付薪水,而且還附加 不能再來煩人提告)嗯可以啊,真的是很感謝您。其實現在不景氣, 都有工作了,誰會想要主動離職啊?就是資方太過份了我才會這 麼做。 委:呵呵,你跟我兒子差不多大喔!不過你比他高多了。你還年輕 ,不必跟資方耗下去。 我:還是很謝謝你。 委:那麼我再去對付她。A_A 接著資方也妥協了,而且原本資方還要我再去辦交接,最後她也叫我 不用去了,她連文件都幫我帶來了。(那一開始吵交接是吵身體健康 的嗎?)我只要寫一下我整理什麼文件,再簽字就好。此時還有個插 曲,資方看我填的清單,說不是這些,她幫我把項目都列好,我要寫 我交接了幾份。靠!那些文件長什麼樣子我看都沒看過,還要我寫 份數,我當然懶得鳥她,只笑著說:「這些東西我想你也不知道是什 麼吧?該交的我都交了,你自己去找;你們公司文書和行政這麼混亂, 誰知道你說的是什麼?」這時資方終於不再盧,直說好啦,她自己去找。 接著就是簽字認可。結案後我故意問委員:「如果資方不支付,或是 仍然要拖延,我該怎麼辦?因為之前有同事就是這樣子。」委員表示 那就去申請強制執行。這時資方像鬆了一口氣說道:「對嘛!你要相 信我啊!現在開始趕快去賺錢才對!」我打蛇隨棍上:「對啊!都只 剩一間總校了還不快去救?」之後我就揚長而去。 待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24.12

11/20 03:12, , 1F
ok!晚了,先睡,明天再繼續收看
11/20 03:12, 1F

11/20 14:15, , 2F
推!
11/20 14:15, 2F
acheer: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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