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老闆不想發薪水,請問我該怎麼做?

看板Salary作者 (24小時夠不夠?)時間16年前 (2007/10/01 15:01),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tommylintw (阿逃)》之銘言: : 大家好,小弟現在遇到一個問題,希望尋求一些協助或建議,謝謝! : 我在某間公司做了16天 (小公司,加上老闆只有5人) : 要進去做前,有協議好薪水,34K,老闆沒有提到試用期之類的,所以薪水就是34K : 做了16天後,決定要離開,寫了e-mail跟老闆提離職,他有先慰留,但隔天我有回信 : 表示我已經決定了,請老闆把薪水匯給我(因為公司在台北,我人已回中部) : ps. 發離職信隔天我就沒再進公司了 : 老闆遲遲不把薪水匯給我,並表示: : (1) 我的離職沒有得到許可 (2)未辦妥離職手續 (3) 沒交接工作 : 我的疑問: : 1. 上班才16天,做的不喜歡,應該就可以選擇離開吧 : (上班不滿三個月,應該不用提前告知離職吧?!) 一般按常理 至少也會在三天或一個禮拜前提前告知 好讓老闆有心理準備 : 2. 進公司時沒辦任何到職手續,公司也沒要我繳任何資料, : 既然沒辦到職,還能以我沒辦離職而不給我薪水嗎? 這點你就吃虧了 沒辦到職 他也可以不承認有錄取你來上班 而你們口頭協議的薪資他也可以改口說只協議22K之類的 如果沒有任何白紙黑字資料 其實你要提告 舉證很困難 : 3. 已經做了16天,連勞健保都沒有幫我辦,這應該有違法了吧? : (可以用這項的相關法令來讓老闆知道他已經違法,讓我把這項當成一個把柄, : 來要回屬於我的薪水嗎?)(如果他還是不給,就檢舉他) 他也可以辯稱說是你遲遲不繳交資料讓他辦唷 才16天而已 一般要過了一個月才會辦好的 : 4. 當初我接那個工作時,也沒有和前任的員工交接到 : 法律有規定一定要交接嗎?應該也不能用「未交接工作」而不發給薪水吧?! 這就是風險 難道你當初匆匆離職時沒想過會拿不到薪水嗎? : 5. 我最後一天上班回到家,就馬上發離職信給老闆,他也馬上就回覆了 : 所以他應該沒辦法說我最後沒去上班是曠職吧?(而且我也再次強調已決定離職) 他應該是無法接受這種馬上告知還未經他同意就不來上班的做法 : 6. 如果是上班了16天,薪資的算法是不是 34K x16/30 呢? : (有三天加班,共約5小時;另有請病假共小時) 有可能病假也要扣錢 或者並無加班費 這要看公司規定 : 7. 有在類似案件的舊文中看到,可以發存證信函給老闆,如果他再不給薪水, : 就向勞工局提出申請調解(如果到這階段,老闆可能就會吃罰單,是這樣嗎?) 看到這裡我是很好奇 你老闆是有啥其他過節嗎? 不然馬上就跳到寄存證信函 其實對於你以後職場生涯也不見得是好事情耶...這個世界很小 人情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 : 8. 以我的案子,還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 請版上的各位先進幫幫我,我真的需要拿到那半個月的薪水,不然快沒錢了 : 先感謝大家的幫忙,謝謝! 建議你真的想要拿到薪水 放軟態度好好溝通先吧 以上給你參考看看 職場不新人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90.211

10/01 15:06, , 1F
推這篇,原Po至少前幾天就要提出離職,不
10/01 15:06, 1F

10/01 15:08, , 2F
然像這樣突然跑掉的人通常薪水都送老闆的
10/01 15:08, 2F

10/01 15:40, , 3F
推這篇
10/01 15:40, 3F

10/01 16:07, , 4F
幫推
10/01 16:07, 4F
文章代碼(AID): #1709jd8J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