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證嚴上人開示】

看板Sad作者 (Dolin)時間14年前 (2011/12/26 17: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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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人生用心來觀境,我們如果想著,我們在這個環境中, 好像冷的時候冷,熱的時間熱。如果比較起冷的時候, 和別的地方比較,我們好多了;熱的時候和別的國家比較,我們也好多了。 所以,心若能去尋找善解的重點,如此,我們的心常常都很開闊、常常都很輕安。 偏偏我們人就是不會,去尋找善解的重點,所以心裡難免就會有怨, 這也是人生八苦之一。所以,我們今天要說的,就是「怨憎會」。 之前說的是「愛別離」,我很愛,偏偏就是要分離。這是很痛苦的。 現在又有的怨憎會,他希望能在一起,而且是常常能在一起,但是他心中有怨, 看到這個人我就是不高興,恨不得他早日離開。這種非處在一起不可,但是心中有怨, 就一直想要遠離。 所以我們常常會聽到,結婚不久,為什麼他會離婚? 結婚以前應該已經追求很久了,心目中只有一個是他所愛的,所以他追求。 追求之後得到了,得到了之後,為什麼不久又再離婚? 那就是我們人的心,心欲生出了這分緣,他就追求;短暫的緣盡了,他就生怨。 所以,求的時候求得死去活來;怨的時候恨得入骨,這都是叫做凡夫。 所以佛陀這樣告訴我們: 常所怨仇憎惡之人 本求遠離 而反集聚 是名怨憎會苦 希望能否早日分開,偏偏就是要在一起。 在這種社會,我常常聽到,有一位長得很美的少婦,也是一位知識分子, 已經是老師了。她心裡很難過,所以問她:「為什麼難過呢?」 她就說:「在讀大學時,認識了一位國外的人士,那時候兩人很相愛,結果就結婚了。 結婚也生子了,一段時間,這位國外人士又在外面工作時,又騙財騙色。」 雖然結婚十幾年的時間了,知道這件事,這位臺灣的太太,她也是覺得說: 「遇到了,能怎麼辦?」偏偏外面的女人,大家合起來提出告訴, 告這位外國先生,告他騙財騙色。 這一告,雖然這位少婦,為人妻的人,她不去追究,變成她也是被告之一。 為什麼她會被告呢?因為她和先生結婚,她有財產,夫妻的關係。 先生被人告,那些女人都是要來討債的。討債,因為這些先生向她們騙色, 向她們騙財,現在要告,就是要她把財產拿出來分。 這位太太情何以堪!雖然先生已經被判刑入獄,四年的時間。 太太她怎麼甘願,我的財產都拿出來之後,我又變成和他共謀騙財騙色。 所以她也繼續訴訟。雖然法官也認為太太很委屈,不過, 還是判太太敗訴,敗訴就是和她們和解,要的錢賠她們。 所以這位太太心裡很掙扎,明明我該贏,法官知道我是冤枉的。 錢都是我的,買房子的財產也是我的錢買的。先生對不起我,在外面生活不規矩; 那麼多的女人合起來告訴,變成連我也一起告,她實在是無法吞下這口氣,但是又奈何? 法官就這樣告訴她:「錢不要緊,我判輕一點,賠少一點,九十幾萬就好了, 你就承認敗訴!敗訴才能賠人家錢,賠人家錢,官司才能止息。 這位太太實在是,不知道如何去…,「我甘願花錢,不過, 敗訴就表示,我的名聲已經受損。」所以心裡很不甘願。 那天來告訴我,我就告訴她:「認了吧!反正能不再糾纏下去,不再要打官司, 這樣取得內心的清淨。」 她說:「這樣也好,不過,又擔心。」擔心什麼呢? 「擔心先生再快出獄了,再幾個月後,他如果出獄了,是不是會找我呢?」 還沒有離婚,當然會再回來找!要怎麼辦呢?這種的緣實在是無奈,所以這也是怨憎會。 這位先生在監獄裡,太太卻很擔心他出獄,擔心他又回來家裡。 這樣的怨偶實在是很辛苦,所以怨憎會真的是苦! 凡夫常因心欲而生愛 求時求得死去活來 產生怨時又恨之入骨 糾纏難解、怨憎會是苦 有怨,當然也有「求不得苦」。人生求的事很多,求不得就很苦,世間比比皆是。 我常常說,有一都是缺九,哪一個人不缺呢?就像我們任何一個人,都是有所求,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不是永遠永遠都很滿足呢?不,都還是有缺。 早上、中午,肚子餓了,我現在需要什麼?吃飯!我現在肚子缺的就是營養,需要吃。 但是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是我們人不覺得, 吃,我還要求是我喜歡吃的;我不喜歡吃的,這樣也是怨憎會苦, 偏偏叫我吃,這也是怨憎會苦。 時間到了,我肚子餓了,還沒有東西吃,這也是求不得苦。 人生說苦,實在是很微細的求,只是我們不知覺。 但是有很多,應該我們這樣就夠了,但是心卻不夠。 世間一切事物 心所愛樂者 求之而不能得 是名求不得苦 世間事,我要做什麼事?我希望做這項事業能成功。但是,是不是所求就能成功呢? 是不是有求就能得呢?難啊!求情,是否能得情呢?求愛,是不是能得愛呢? 求藥,是不是能得藥?求的事,實在是很多。 因為我們的心有所愛樂,愛的範圍實在很大,這樣的求要能事事如意很難。 所以有句話說,十有八九求不得。 要真正能求得的,求十項當中,差不多有八、九樣,都非常難得滿意。 所以說來,希望能夠十全十美很難,所以叫做求不得苦。 人生要「求」的事很多 十有八九卻求不得 因為求不得 而產生有一缺九的苦惱 不只是人間有這種求不得苦,其實佛世時,不只是人有很多煩惱來請問佛, 即使天人,也會是有疑問來問佛。 佛陀在給孤獨園時,有一位天主非常莊嚴,來到給孤獨園時,那時是晚上了。 一到達,他的身光照遍了給孤獨園,我們就知道這位天人,珠光寶氣,多麼亮麗。 之間,他來到佛的面前,就很虔誠恭敬,稽首向佛作禮,然後就要向佛陀請法。 大力自在樂 所求無不得 何復勝於彼 一切所欲備 《雜阿含經》 這段文字是天主來問佛。 他說「大力」就是稱讚佛,佛陀就是大聖大力的大勝雄,所以表示佛陀的威德很高, 所以用「大力自在樂」,來稱揚佛陀的境界。 他對佛說「所求無不得,何復勝於彼,一切所欲備。」 讚嘆佛陀所求的應該都得了,還有什麼東西能比這種快樂,所求皆得還快樂呢? 一切都已經齊備了,這是形容這種境界,樂都是十分完具,很快樂,這是天人的心境。 將他自己的心境拿和佛的心境,他向佛陀展示他的心境,和佛的心境一樣, 那種自在具備的快樂。 但是佛陀就回答,佛陀所回答的就是「大力自在樂。」 沒有錯,很自在,輕安自在的快樂。「彼則無所求」,沒有什麼好求的了, 如此自在的心境,本來就很自在了。「若有求欲者,是苦非為樂。」 若還是有求,那就是苦了,哪裡是樂呢?真正的快樂,無所求才是快樂。 佛陀所回答的是,無所求才是快樂。 天人所說的是已經求很多了,所以他快樂;但是佛陀卻是無所求才是快樂。 這樣的境界就不同了。 佛陀的意思就是,你既然求很多了,同樣會過去,過去就不快樂了。 所以你若能無所求,無所求,就沒有過去、現在、未來。 只要我們的心安,只要我們的心很足、 很滿足,世間還有什麼物質,能代替我們的心安?能代替我們的心滿足呢? 世間沒有什麼好再求的。 真正的快樂 是付出無所求 心中只要有「求」的念 就不會有滿足之時 和佛的心境一樣,那種的無求,那種「若有求欲者,是苦非為樂。」 我們能透徹這種道理,和天人的心境不同;天人的心境是很自大,在炫耀我什麼都有、 我什麼都有,我不必再求了。 其實佛陀就說:「求的過程,求了以後,這些東西同樣還是會消失,所以不必求。」 這個境界就不同了。 所以天主聽了以後也很歡喜,「聞佛所說,歡喜稽首佛足,即沒不現。」 這就是佛和一位天主互相對答。 天主對佛的恭敬,來時稽首作禮,請法之後,只是心中的一點點不同,那一點點的不同, 求樂很圓滿,不必再求,和無所求,沒有需要求的心境,只是這樣而已,他了解了, 所以要離開,還是一樣稽首佛足,用他的頭禮佛的腳,就這樣消退了,天主消失了。 這就是佛為天主說法,聽得懂的,只是境界中一點心境不同,這樣就悟了。 一點心境有所執著,那叫做迷了。迷和悟,只是在這個境界。 所以我們要知道求不得是苦,要求的事很多,永遠都是求不得。 所以我們學佛者,佛陀的心境我們要多體會,所以多用心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8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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