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第五屆南生盃羽球比賽制度

看板S_BioCup作者 (水筆仔)時間18年前 (2007/10/18 04: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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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球 一、比賽制度: (一)賽制及賽程視各組參加隊數決定(淘汰賽或循環賽),於領隊會 議公佈之。 (二)各組每場比賽時間得以報名隊數決定之。 二、比賽規則與方式: (一)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羽球比賽規則。 (二)比賽採五點制(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男女生單雙不得重複報名。 (三)得分方式採用發球權得分制。 三、獎勵辦法: 團體獎:設冠軍、亞軍頒發獎盃及獎金,季軍頒發獎盃。 四、注意事項: (一)每隊限報12名球員,凡球員重複報名,經查屬實則取消該員之 參賽資格。 (二)各隊應於排定賽程時間前半個小時報到登錄,逾比賽時間十分鐘未出場者, 以棄權論。 (三)為使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拆點比賽。 (四)球員出場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件(教職員工請攜帶相關證件) 以備隨時查驗,違者不得出場比賽。 (五)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參賽者 不得異議。 (六)比賽有爭議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 規則暨本競賽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 其判決為終決。 (七)出賽單位各點若有選手缺席時視同空點,空點一判定則不論該點 勝負如何,一概判為對方勝場(其比賽之計算,五點制為3:0)。 五、申訴: (一)凡球員證件之審查應於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 該場比賽結束後不予受理。 (二)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之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不得提出異議。 (三)抗議以書面提出,由領隊簽名並,在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會提出。 (四)若冒名頂替或違犯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 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不予計算 。 六、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開會議研議公佈之,修正時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2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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