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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建議] yunjin一定要解職 且不得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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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高層自行爆料給媒體 也沒事?. #1KAbKUvu (Gossiping). 金寶都不清楚發生什麼事. 為什麼這位記者可以問很深入的問題?. 第三點還是你們之前一直在考慮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44.234. ※ 文章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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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六個月是指六個月後繼續回任嗎!?. 這件事主因是金寶收錢,所以yunjin才有所行動,但過程中違返程序正義. 引起眾版友憤慨,而相關責任的站長群採取的態度是.....這就不說了. 就算是初犯,依照比例原則,停權6個月;似乎無關緊要. 再者,由yunjin處理的突發事情的準則及能力,. 似乎還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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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公告以後非常失望. 重重舉起輕輕放下. 第一. (引公告). 公關站長yunjin未向當事人求證, 也未向站長群報告便自行公告中止合作, 違. 反程序正義, 又未能在第一時間說明清楚, 造成站上混亂, 念其初犯, 予以停. 權 6個月處分. 站長群對站務因經驗不足及溝通不週所導致的紛擾, 深感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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