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
網頁版
登入/註冊
新聞
熱門文章
熱門看板
看板列表
作者查詢
最新文章
我的收藏
最近瀏覽
看板名稱查詢
批踢踢 PTT 搜尋引擎
看板
[
SYSOP
]
討論串
[建議] 雖然是告訴乃論
共 2 篇文章
排序:
最新先
|
最舊先
|
留言數
|
推文總分
內容預覽:
開啟
|
關閉
|
只限未讀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2
Re: [建議] 雖然是告訴乃論
推噓
1
(1推
0噓 0→
)
留言
1則,0人
參與
,
最新
作者
gdemon
(gdemon)
時間
18年前
發表
(2007/04/18 14:07)
,
編輯
資訊
0篇文章回應此文
0
內文有0個圖片
image
0
內文有0個連結
link
0
內容預覽:
所以隨便砍文的要小心喔. 不要以為砍了就沒證據. allpost可是還在的. 國家公權力也可是還在吧. 中華民國刑法可不是訂假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1.75.42.221.
#1
[建議] 雖然是告訴乃論
推噓
4
(4推
0噓 0→
)
留言
4則,0人
參與
,
最新
作者
ezhik
(ezhik)
時間
18年前
發表
(2007/04/18 14:05)
,
編輯
資訊
0篇文章回應此文
0
內文有0個圖片
image
0
內文有0個連結
link
0
內容預覽:
中華民國刑法第359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6.150.105.9.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