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帳號問題

看板SYSOP作者 (angilcus)時間6年前 (2019/09/03 17:26), 6年前編輯推噓9(9035)
留言44則, 11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如題, 本人帳號於2009年註冊登記的,但卻很不明不白的於2019年年初的時候被停用。 說是我的註冊資料不完整,於是我耐著性子又填寫了一遍資料去補足資料不完整。 但於上週終於審完,卻被說資料不齊全再度被退件! 我一整個不明白! 我甚少於版上鬧事發言,卻被停用了10年的帳號? 偶而發發廢言,談談大陸戲劇是我的愛好之一,如今卻要被停用。 本來個人也覺得再填一次申請好了,但最近有同樣學會計的朋友發信箱問我有關 會計的問題。 結果,我發現居然連信箱也被停用! 請問管理者你們這樣是什麼心態?用哪一種評判標準來停用別人的帳號? 可不可以告訴我?讓我可以被停用的心甘情願? 對於一個單純推推文,看看大家文章打發時間的人來說,擁有跟大家交流的空間 是很珍貴的,你們憑什麼證據來判斷我『毀亂PTT綱紀』需要停權? 可不可以跟我說明一下? 或者,真的當初我註冊的資料不足,可否請與我本人聯絡? 給我可以補資料的方式? 看是否需要畢業證書影本?工作證明?居住證明? 還是需要職業證明等等? 對了,勞健保影本需不需要? 是不是這樣就可以讓我的資料完整些? 請回覆我,否則我到台大資訊系課後單位去找你們! 別以為開玩笑! 我真的很不高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38.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67502810.A.8AE.html

09/03 17:31, 6年前 , 1F
XDDDD
09/03 17:31, 1F

09/03 18:05, 6年前 , 2F
http://goo.gl/pyUejf 看清楚再來吵
09/03 18:05, 2F

09/03 18:08, 6年前 , 3F
資料不全被抽查到就好好填單,填單了等審
09/03 18:08, 3F

09/03 18:09, 6年前 , 4F
核而已,不高興到要找人也隨意
09/03 18:09, 4F
我不是來吵,我是真的不明暸才來發問的。 你為何不能好好回答我問題呢? 我就是已經提供真實姓名、就讀大學、居住地址給你們了,請問哪邊還有問題? 如果還有,請告訴我,我再補充也沒問題啊! ※ 編輯: angilcus (223.140.151.233 臺灣), 09/03/2019 18:48:20

09/03 18:49, 6年前 , 5F
生氣到揚言要找人然後要人好好回答…
09/03 18:49, 5F

09/03 18:50, 6年前 , 6F
我回的就是這樣,資料不全,要怎麼填在那
09/03 18:50, 6F

09/03 18:50, 6年前 , 7F
個網址,如果已經更新了就等審核
09/03 18:50, 7F

09/03 18:51, 6年前 , 8F
資料詳細也不只是站台要求的,不然帳號部
09/03 18:51, 8F

09/03 18:51, 6年前 , 9F
何必審到永遠在缺人力
09/03 18:51, 9F
我本來也是乖乖等你們審,可是你們退了我一次了。 且又把信箱鎖了我才不高興的,難道你們不能將心比心嗎? 何況我也給了我們真實資料還不行,我才來發問的。 你說審到缺人力?那真辛苦你們了。 請問有什麼改善現在問題的辦法? 比方我弄個表格主動把資料再提供一次? 又或者你們要求的單位需要的不是這樣簡單? ※ 編輯: angilcus (223.140.151.233 臺灣), 09/03/2019 19:01:34

09/03 19:02, 6年前 , 10F
資料有問題進審的本來就不能用信箱啊
09/03 19:02, 10F

09/03 19:03, 6年前 , 11F
個人立場是認為揚言找人之前先看過規定或
09/03 19:03, 11F

09/03 19:03, 6年前 , 12F
者好好問一下問題在哪也許就不會這樣了
09/03 19:03, 12F
那你可以告訴我問題在哪嗎? 如果我真實資料都提供後? ※ 編輯: angilcus (223.140.151.233 臺灣), 09/03/2019 19:06:59

09/03 19:07, 6年前 , 13F
上面有提到如果更新了送審那就是等審核了
09/03 19:07, 13F

09/03 19:07, 6年前 , 14F
如果被退單還是不懂問題在哪的話確定自己
09/03 19:07, 14F

09/03 19:08, 6年前 , 15F
看過規定以後再洽帳號部還不遲
09/03 19:08, 15F
我確定有看過了規定。 我用中文填寫正確的姓名、學校、學系、地址。就是不明白還缺什麼? ※ 編輯: angilcus (223.140.151.233 臺灣), 09/03/2019 19:10:57

09/03 19:11, 6年前 , 16F
你第一次送審沒有填年份
09/03 19:11, 16F

09/03 19:11, 6年前 , 17F
既然已經更新送審了那就等審了
09/03 19:11, 17F

09/03 19:14, 6年前 , 18F
好,明白了。 非常感謝您的解答。 也祝福你們早日完成任務! ※ 編輯: angilcus (223.140.151.233 臺灣), 09/03/2019 19:17:26

09/04 02:09, 6年前 , 19F
真心覺得已經算超有耐心回答問題了...
09/04 02:09, 19F

09/04 02:50, 6年前 , 20F
大貓真有耐心
09/04 02:50, 20F
關於版大的耐心回覆我是肯定的,只是答案不是我想知道的,所以我就會一直問下去。

09/04 05:37, 6年前 , 21F
提醒一下,如果已經畢業了,除了學籍資料外
09/04 05:37, 21F

09/04 05:37, 6年前 , 22F
還要填目前工作資料喔!
09/04 05:37, 22F
好的。謝謝你給我的提醒與幫助!

09/04 05:38, 6年前 , 23F
我上次被退註,也是補了好幾次件,排87天QQ
09/04 05:38, 23F

09/04 07:23, 6年前 , 24F
我想說你去台大資訊能幹嘛??
09/04 07:23, 24F
帶資料去一次補齊,因為不知道寫了這篇有沒有用?會不會有人認真回。還好遇到了好人 !

09/04 11:07, 6年前 , 25F
還有,就我的經驗,你不能"發信",但是可以
09/04 11:07, 25F

09/04 11:07, 6年前 , 26F
"回信"。也就是說,如果有人寫信問你問題,
09/04 11:07, 26F

09/04 11:08, 6年前 , 27F
千萬別刪原信,都回那封信,應該就OK了
09/04 11:08, 27F
你這麼說也有道理,只是等我能使用信箱時回給別人的訊息,對對方還有用處嗎?只是成 為遲來的瓶中信而已不是? ※ 編輯: angilcus (223.140.151.233 臺灣), 09/04/2019 12:43:24

09/04 23:12, 6年前 , 28F
可以用外站發信阿 gmail就能發
09/04 23:12, 28F

09/05 05:07, 6年前 , 29F
"有同樣學會計的朋友發信箱問我…"
09/05 05:07, 29F

09/05 05:07, 6年前 , 30F
你不是說對方發你信箱詢問?就直接"回"這封
09/05 05:07, 30F

09/05 05:07, 6年前 , 31F
信就可以了!
09/05 05:07, 31F

09/05 09:03, 6年前 , 32F
可以回信? 信箱功能不是被拿掉了嗎?
09/05 09:03, 32F

09/05 21:31, 6年前 , 33F
我不知道耶!是基於今年初被"退註"的經驗
09/05 21:31, 33F

09/05 21:31, 6年前 , 34F
如果是信箱功能被拿掉?那樓主是怎麼收信的
09/05 21:31, 34F

09/05 21:32, 6年前 , 35F
?
09/05 21:32, 35F

09/06 00:07, 6年前 , 36F
可收不代表可寄
09/06 00:07, 36F

09/06 09:07, 6年前 , 37F
被退註應該只有Contact BM能用
09/06 09:07, 37F

09/07 00:58, 6年前 , 38F
09/07 00:58, 38F

09/07 03:03, 6年前 , 39F
所以我當時不是被"退註"?只是修正e-mail/
09/07 03:03, 39F

09/07 03:05, 6年前 , 40F
住址/學籍/職業…等資料"仍待審核"?
09/07 03:05, 40F

09/07 03:05, 6年前 , 41F
SORRY,是我沒分清楚狀況,那樓主只能站外信
09/07 03:05, 41F

09/07 03:05, 6年前 , 42F
解決了!
09/07 03:05, 42F

09/15 09:49, 6年前 , 43F
看了您的文章,原波似乎是很幽默的呢
09/15 09:49, 43F

09/20 15:22, 6年前 , 44F
可以考慮從站外發信
09/20 15:22, 44F
文章代碼(AID): #1TRZ7QYk (SYSOP)
文章代碼(AID): #1TRZ7QYk (SY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