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PTT 使用者條款 1-4、站內回覆文章之合理

看板SYSOP作者 (TINBING)時間7年前 (2017/05/11 09:12), 7年前編輯推噓2(2013)
留言1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您好 找不到相關訊息,因此想請教有關於回覆文章時的備份問題 規定如下: 1-4、站內回覆文章之合理使用 在不涉及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義、斷章取義或其他違反本合約、 法律之精神的條件下,您瞭解並同意本站其他回覆您文章之作者,已獲得您無償授權, 可於本站內引用您於本站所刊登之內容(含發文與推噓文)。當然,對於各種情況惡意 之引用於本站內仍不被允許。 問題如下: 一, 這邊有講到使用Ptt發文時,就代表已授權其他人引用其內容, 那如果發文者,有在文章中明白的表示不同意 "備份"或"引用", 是否代表他收回1-4的授權,而 1.其他的使用者,2.各級管理者, 都不能使用他的內容? --> 發文者收回授權? 在PttLawSug, bbbing板友有回覆一些觀點,似乎行不通。 二, 如果上述答案均為否,是否有別的方式可以禁止其他的使用者(不含管理者) 引用或備份其內容? 例如 板主使用板規規定 "當事人收回站規1-4授權的情況下,禁止引用其內容, 但檢舉及管理者使用不在此限" 等方式? 例如 在有些看板,如男女板,婚姻板,離婚板,等,有些文章涉及個人私德,無關公益 或可不受公評之"個案"求助文, 是否可以用板規限制回文引用其內容? --> 板主制定板規,但其板規似乎會和1-4相衝突,是否可行?? 三, 1-4中,有規定 "不涉及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義、斷章 取義或其他違反本合約.......對於各種情況惡意之引用於本站內仍不被允許" 如果當事人,認為回文的人有 "侮辱" "扭曲文義" "斷章取義" 等 "感覺" 是否可以用1-4這個條文,進而要求板主刪除他"感覺"到的,且有引用的回文? 例如 有些回文者,會使用 畫"重點" 的方式, 或 使用 "換句話說" 等的方式來 "備份"或"引用"其內容, 但如果發文者認為這些回文有"扭曲文義","斷章取義" 或感到被"侮辱"的感覺, 是否可以要求板主刪除那些他"個人認為"錯誤引用的 回文? 或,以上均交由判主認定是否有"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 義、斷章取義" 或 "惡意之引用" ? (交由板主或板規自治) --> 利用1-4的原本的條文, 在符合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義 等其一的條件下,板主是否可以去刪除有備份或引用的文章? 如果可以, 由誰去認定 ? 以上困惑, 請指教 謝謝!! 只是在尋求方法,及了解1-4的定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46.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494465134.A.A28.html ※ 編輯: TINBING (220.129.146.109), 05/11/2017 09:12:52

05/11 09:56, , 1F
因為你沒辦法舉証你的原意被人扭曲
05/11 09:56, 1F
感謝a大回應~ 如您在房板的回應,"攻訐、侮辱",這二個應該可以用您所提的方式去處理, "扭曲文義、斷章取義"這二個就如同您回應的,真的不容易舉証, 所以上面我才會使用"感覺"二字,並詢問由誰認定的問題。

05/11 10:52, , 2F
我覺得重點還是"不爽不要用"
05/11 10:52, 2F

05/11 10:53, , 3F
PTT基本上不營利,有立場可以開這大絕
05/11 10:53, 3F
感謝b大在二個板給我的回應, 我"個人"是認為PTT當然有其立場, 各板在不違返站規的大原則下去設立各種板規, 各板有某種程度的自治空間, 而這"空間", 是否能使用板規去為站規去做解釋的空間? 但就如a大講的,"無法舉証原意被人扭曲",如果以上為真,那1-4的條文何必這樣寫?? 煩請指教!! (我沒有要找麻煩,會問這些,是因為我想要選某一個板的板主, (觀察該板的言論,讓我有想要對某些回文做些管控,但作法也要符合站規才行, (而我看了站規1-4之後,"個人"覺得有其解釋的空間, (但我怕是我誤解,所以來這裏請益,感謝其回應 ※ 編輯: TINBING (220.129.146.109), 05/11/2017 11:54:27

05/11 19:11, , 4F
你的問題是反過來讀,這些管控我認為基本
05/11 19:11, 4F

05/11 19:11, , 5F
上應該都合於法律站規,而是要看小組長是
05/11 19:11, 5F

05/11 19:12, , 6F
否允許。例如某些看板禁止回文就是這種
05/11 19:12, 6F

05/11 19:16, , 7F
扭曲原意的判定其實也是那樣人為判定而已
05/11 19:16, 7F

05/11 19:17, , 8F
不要太誇張,都還能用"不爽不要用"來背書
05/11 19:17, 8F
b大,您的意思是否是指, 假設今天我當選板主,我制定了一條規定,是針對站規1-4解釋, 這條規定是讓板主對於 "惡意引用他人文章有最終裁量權,'惡意引用'包含上述之 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義、斷章取義等" 當然認定是否惡意就是交給板主了,只要板主執行時不要太誇張,板主我都可以發出 類似"不爽不要看"這樣子的大絕招來背書。 大前提:小組長要同意板主制定的這條板規 (這邊有個問題想請教,沒有小組長的看板,例如 人生規劃局 (是否就是要找組長去請教? (因為怕解讀錯誤,或沒注意到細節,所以我用我的理解重複b大您的發言) 感謝b大指教!(是否能請教,以上的問題,或對於站規的解釋,我還能去哪個看板請益?) ※ 編輯: TINBING (220.129.148.160), 05/12/2017 09:09:17

05/12 09:56, , 9F
意思差不多,但這麼直接講出來會被炸版的
05/12 09:56, 9F

05/12 09:57, , 10F
場面話一點就是請版眾找小組長發問或申訴
05/12 09:57, 10F

05/12 09:58, , 11F
講太直通常就是被炸版下台XD
05/12 09:58, 11F

05/12 10:11, , 12F
我想,到這層面,重點就是小組長的解讀和
05/12 10:11, 12F

05/12 10:11, , 13F
你的解讀是否能夠合拍了
05/12 10:11, 13F

05/12 18:05, , 14F
謝謝b大的回答。
05/12 18:05, 14F

05/14 09:24, , 15F
05/14 09:24, 15F
文章代碼(AID): #1P4xfkee (SY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