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辭]

看板SYSOP作者 (死貓一隻)時間11年前 (2014/10/09 09:34), 11年前編輯推噓15(15045)
留言60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 引述《jzs (I will survive!!)》之銘言: : 請辭聲明 : 個人因家庭因素, 無法即時與長時間處理站務 : 已於站長會議提出辭職, 將與新任總監於103/10/11(六)交接後卸任 其實從鄉民的回應就可以看出來 你講的這些根本就沒辦法說服人 你們站長群只是一個一個輪流出來坦、然後輪流暴露自己的無能而已 所以你們幾個不管誰下台我是都沒辦法同情或是說辛苦了 但是,如果你想有一個漂亮的下台 或是想把你的名聲變好的話 給你一個建議: 下任總監不要再自己人私相收受了,開放鄉民直選 而且,最好是選出一位過渡總監 由他在一定期限內(例如年底前)完成PTT 站長群產生方式的制度化 讓站長群無論是產生方式、任期、監督或罷免方式 都能有清楚的規定 規定內容經過討論後,可以讓鄉民投票決定要什麼樣的制度 (例如各站長都是選舉產生、或是選舉產生的總監任命站長群等等) 然後在期限到的時候進行改選,過渡總監下台 如果你做不到這樣,那你在PTT 站史上就是一個大大大大大的汙點 但是如果你有guts 進行改革,那我相信你很有機會從狗熊變成PTT 英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248.41.2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YSOP/M.1412818473.A.9E8.html

10/09 09:36, , 1F
同意...站方現在再找另一人當總監
10/09 09:36, 1F

10/09 09:36, , 2F
誰知道有沒有跟allyours有關係?
10/09 09:36, 2F

10/09 09:36, , 3F
開放直選吧
10/09 09:36, 3F

10/09 09:38, , 4F
站規先訂立出來 
10/09 09:38, 4F

10/09 09:44, , 5F
直選的話怎麼處理多帳號問題?
10/09 09:44, 5F

10/09 09:50, , 6F
如果是委任板主選呢? 鄉民保留罷免權
10/09 09:50, 6F

10/09 09:53, , 7F
可能還得設個版主投票數門檻
10/09 09:53, 7F

10/09 09:54, , 8F
否則私相收受,百多票就當選也蠻...
10/09 09:54, 8F

10/09 09:57, , 9F
樓上說的也對 一堆奇怪的小板很多
10/09 09:57, 9F

10/09 09:58, , 10F
我比較偏向讓學生社團自己委任站長
10/09 09:58, 10F

10/09 09:58, , 11F
畢竟最後是他們自己要負責
10/09 09:58, 11F

10/09 09:59, , 12F
畢業交出站長職 避免萬年站長
10/09 09:59, 12F

10/09 10:01, , 13F
畢業自然會交出啊,因為進不了機房。
10/09 10:01, 13F

10/09 10:02, , 14F
不過學生委任留任又是另一個問題
10/09 10:02, 14F

10/09 10:03, , 15F
有些站是有權限,當顧問
10/09 10:03, 15F

10/09 10:03, , 16F
但ptt 是大站,是否合適得討論
10/09 10:03, 16F

10/09 10:04, , 17F
但我覺得主要決策是學生
10/09 10:04, 17F

10/09 10:04, , 18F
應該還是沒什麼問題
10/09 10:04, 18F

10/09 10:05, , 19F
比較擔心是找不到有意願的新生換血
10/09 10:05, 19F

10/09 10:43, , 20F
我比較擔心新血上來被老臣搞掉
10/09 10:43, 20F

10/09 10:44, , 21F
一堆老臣尬少數新血 不是魁儡就是排擠
10/09 10:44, 21F

10/09 10:52, , 22F
利益使人瘋狂 所以老人是不會放手的
10/09 10:52, 22F

10/09 10:53, , 23F
所以最好有監督機制,
10/09 10:53, 23F

10/09 10:54, , 24F
監督這些老頭
10/09 10:54, 24F
其實無論哪種制度我都不在乎,但是就是要有明確的規矩 不要像現在這樣,所有的職位都是私相授受、高層都不受監督 機制最好是能夠透過全體鄉民一起討論、投票表決 (為了避免機器人出動,我是建議帳號至少要有半年以上啦) 不然就是全部都丟回去給學生社團 台大資工社以外的人或非學生者不得任站長 然後讓學生社團去決定他們要什麼樣的規矩 ※ 編輯: chataulait (98.248.41.26), 10/09/2014 11:00:56

10/09 10:59, , 25F
現在除了系統部之外哪有多少學生啊?
10/09 10:59, 25F

10/09 10:59, , 26F
由鄉民選出複數監督者可能比選站務好
10/09 10:59, 26F

10/09 11:00, , 27F
下一任總監就是allyours !!!!
10/09 11:00, 27F

10/09 11:00, , 28F
監督者可以看到隱版,但不能參與決策
10/09 11:00, 28F

10/09 11:00, , 29F
有義務報告監督內容
10/09 11:00, 29F

10/09 11:05, , 30F
丟回去給學生社團也是可以,只是yunjin好像
10/09 11:05, 30F

10/09 11:05, , 31F
也是學生 ……
10/09 11:05, 31F

10/09 11:06, , 32F
其實也可以站長群們共同公告,PTT站務就
10/09 11:06, 32F

10/09 11:07, , 33F
是要內部指定、內部協調,以促進效率與團
10/09 11:07, 33F

10/09 11:08, , 34F
結性,無需外部人員干涉
10/09 11:08, 34F

10/09 11:10, , 35F
然後站規補上一條,本站禁止討論站務,違
10/09 11:10, 35F

10/09 11:10, , 36F
者桶萬年或刪帳號處置
10/09 11:10, 36F

10/09 11:16, , 37F
ㄦゴQ論站務的話,ptt得離開學網
10/09 11:16, 37F

10/09 11:17, , 38F
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10/09 11:17, 38F

10/09 11:17, , 39F
不能討論站務的話
10/09 11:17, 39F

10/09 11:17, , 40F
樓上見解超精闢。要不要發帳號不自殺聲明?
10/09 11:17, 40F

10/09 11:18, , 41F
那改成本站不禁止討論站務,同時站方有不
10/09 11:18, 41F

10/09 11:19, , 42F
回應的權力
10/09 11:19, 42F

10/09 11:19, , 43F
言論自由?站規限制你叫行使民事權利,哪來
10/09 11:19, 43F

10/09 11:19, , 44F
憲法言論自由?
10/09 11:19, 44F

10/09 11:19, , 45F
帳號沒了就算了,不上ptt而已
10/09 11:19, 45F

10/09 11:19, , 46F
學術網路的規範
10/09 11:19, 46F

10/09 11:20, , 47F
所以我只說要離開學術網路
10/09 11:20, 47F

10/09 11:20, , 48F
不自殺聲明那段我是回l大
10/09 11:20, 48F

10/09 11:21, , 49F
離開學網就沒言論自由的問題
10/09 11:21, 49F

10/09 11:24, , 50F
舅鋆葵膠酗ㄕ^應的權利
10/09 11:24, 50F

10/09 11:24, , 51F
站方一直有不回應的權利
10/09 11:24, 51F

10/09 11:25, , 52F
現實情況可能是桶萬年刪帳號也沒人管,看板
10/09 11:25, 52F

10/09 11:25, , 53F
都可以規定不能討論板務了 ……
10/09 11:25, 53F

10/09 11:25, , 54F
不回的話沒人可以查水表
10/09 11:25, 54F

10/09 11:27, , 55F
就看覺得權利受損的人要不要去申訴而已
10/09 11:27, 55F

10/09 11:32, , 56F
如果規定改成這樣,站內申訴也不會贏啊。又
10/09 11:32, 56F

10/09 11:32, , 57F
要找臺大和教育部了嗎?
10/09 11:32, 57F

10/09 11:34, , 58F
站內不管當然找台大或教育部啊
10/09 11:34, 58F

10/09 11:35, , 59F
不過教育部覺得沒問題就沒問題了
10/09 11:35, 59F

10/09 11:35, , 60F
畢竟規範是他們寫的
10/09 11:35, 60F
文章代碼(AID): #1KDUOfde (SYSO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68
131
11年前, 10/08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34
113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7 篇):
10
33
34
113
55
242
68
131
11年前, 10/08
文章代碼(AID): #1KDUOfde (SY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