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板主是否可任意依自己想法水桶?

看板SYSOP作者 (蕭雲)時間9年前 (2014/09/08 02:24), 9年前編輯推噓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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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sy0128 (小羽)》之銘言: : ptt 官方的規定,我是覺得一直在法律邊緣遊走.難怪之前會上新聞. : 先附上一篇判決.. : http://www.drkao.com/2nd_site/diary/664.htm 這篇只是Q&A,並非判決。 : 另附上 ptt 官方發的信... : > 此乃本站與您之民事關係, : > 水桶或暫停發言設定、刪文設定、退文設定等, : > 乃本站依民事契約終止部分原先無償提供予您之服務, : > 板主所為此類設定非為無權或無故, : > 應無由成立刑法妨礙電腦使用罪、公然侮辱罪、誹謗罪。 : > 請勿濫行提告 我相信這封信的內容絕對不只有這樣。(請見文末) : 如果依照這個判決結果,再加上 ptt 發給使用者的這封信, : 可以看得出來, ptt 官方在誘導使用者放棄他的權利. 這並非誘導使用者放棄權利,而是提醒使用者不要濫用權力。 板主執法需有根據,而這個根據就是板規,板規的制定不得牴觸本國 法律、本站規定、群組規定、小組規定。 但很遺憾的,有些使用者違規在實,卻濫用了提告權。 倘若板主執法有問題,為何這些告板主的案子,判決幾乎都是不起訴? : 另外,以前我曾發生過文章被 ptt的人盜用的情況,而該版 : 版主,卻幫盜文者說話,甚至把我水桶,跟 ptt 官方申訴也 : 是幫版主說話,卻沒認真去了解事情的狀況. : 其實當時我是可以去提告的,要告 ptt站方與該版主!! : 不過當時想想覺得麻煩,還是算了. 此部分並無相關資料佐證,不予評論。 : 隨著網路上違法的事愈來愈多,法院判決也增加,我想以後 : ptt 站方應該再也不能只靠它自己的規定來否決使用者的 : 權益. 使用自己規定的並非只有PTT,諸如各論壇、公司行號都有一套自己 的規定,但他們自己訂的規定都不能牴觸到本國法律。 另外,對地方法院判決不服,可上訴至高等法院,對高等法院判決不 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為三級三審制。 在PTT,對板主判決不服,可上訴至小組長,對小組長判決不服,可 上訴至群組長,對群組長判決不服,可上訴至板務站長,為四級四審 制。 同上面所說看板自治,在一般情況下,站方不會去借入干涉板主判決 。 您說的官方護航,在沒有提出相關事證下,不予評論。 上面所提到的信件,完整內容應該如下。 Gossiping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開始時間: 08/01/2014 19:35:35 (期限 2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原因: 自檢 行為輕微 警告一次結案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請注意, 您目前使用的網站服務乃本站無償提供, 本站可隨時停止對您提供本站的免費服務. 依照您過去已親自同意之使用者條款,您已同意本站板主基於管理之考量, 得將您之帳號設定停止看板服務(水桶或暫停發言)、 刪除您發表之特定文章, 以及退回您發表之特定文章。 此乃本站與您之民事關係, 水桶或暫停發言設定、刪文設定、退文設定等, 乃本站依民事契約終止部分原先無償提供予您之服務, 板主所為此類設定非為無權或無故, 應無由成立刑法妨礙電腦使用罪、公然侮辱罪、誹謗罪。 請勿濫行提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186.19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YSOP/M.1410114271.A.C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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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偏頗我想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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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沒案例,換作今天,我就會去提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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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想想那個版主也很聰明,護航怕留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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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把文章刪掉,我這邊沒證據就很難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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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附的網址可能不是很好,你要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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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的話,就會知道網路毀榜罪是有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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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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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匿名或沒指名道姓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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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那句,在沒有提出相關事證下,不予評論。 順帶一提,若您所言非真,將可能涉及加重誹謗。 板主刪除文章並非馬上消失不見,以前是有個deleted板來存放被刪 除的文章,現在則是各看板都有資源回收筒,被刪除的文章會在資源 回收筒,保留時間約三四週(註一)。 縱使板主刪除文章(註二),縱使板主不願提供文章,小組長甚至是 群組長也可自行至該看板資源回收筒調閱相關文章。 我上面只是說這是Q&A並非判決,並沒有說網路誹謗不存在不成立。 註一:看板回收筒保留文章時間約三至四週,但若是大板時間可能更 少,另外回收筒的文章不能被修改或刪除。 註二:板主判定文章違規而刪除是理所當然的事,但若使用者需要申 訴,只要向板主提出,板主就必須協助從回收筒取回文章。 (但請注意提出時的態度,如果惡言相向被拒絕或不予理會蠻正常的) 倘若板主拒絕配合,小組會要求板主提供證據,除非跟自己的職位過 不去,不然一般來說都會配合。 就算板主寧可被拔職也不配合,該看板所屬的小組、群組長也可直接 進入該看板的資源回收筒調閱證據。 ※ 編輯: ra065311 (111.254.186.194), 09/08/2014 03: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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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中寄信的內容變成這樣 改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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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吧 一直說官方偏頗 卻說不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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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問題是 如果當時有申訴 證據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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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轉錄到小組板 那何來證據不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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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很久,大概是八卦板主被連告那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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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會變成板友想幫→"原告"宣稱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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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線索無從幫忙→繼續黑站方→lo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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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3ABVmP (SY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