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CP的認定
今天我朋友在ptt轉錄社團宣傳文收到罰單,但他本人並沒有cp超過四篇。
仔細研究之下才發現和另兩個社團朋友撞到ip
同樣是 140.112.121.239
經過測試後發現,整個台大醫學院的無線網路都使用同一IP
就是 140.112.121.239
在 Board-Police 板上面爬文可以看到
之前也有人是因為不小心在同一咖啡廳使用無線網路又正好轉同一篇文章
被認定cp而申訴
板主當然一律以「為避免有心人士鑽漏洞,認定方式就是以IP為主」駁回
於法來說我可以接受目前的規定就是如此
但我想詢問這種規定是否有改善的空間
雖說 NAT 對很多資訊人來說是個常識中的常識
但對很多使用者來說大概要到被罰才會知道有共用 IP 這種東西
整個醫學院無線網路如此只共用一個 IP,是院方政策的問題
使用者不可能在轉錄文章時
還一一確認同一棟大樓裡是否有其他使用者要轉錄同一文章
法律的原則是明確地在模糊地帶區分出違法者
從嚴認定是或許可行,但缺乏救濟制度的結果就是會誤殺一堆無辜者
法律的目的是要讓使用者可以免於做出違法的行為
但顯然在醫學院使用無線網路的人無法在轉錄前確認會不會踩到地雷
總區的無線網路沒有誇張到全都 NAT 到同一 IP 的程度
所以這個問題並不大
但如果因此不願更動任何規定
就是剝奪醫學院無線網路使用者轉錄文章的權利
先感謝您的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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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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