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想尸位素餐、官官相護的 請勿去做群組長
什麼都推給「看板違規行為僅申訴至小組長層級」就樂得悠哉了?
群組長這麼好當?難怪用指定的就行,不用接受民主檢驗試煉。
「小組」也是「看板」,看板管理者違反自己或通則的看板規定,本來就是往上申訴,
難道小組長自己怎麼違反自己組規或通行站(板)規,都沒人治得了他?
拿我的案件為例,當我的申訴案文件都備齊,程序也沒有違反任何站規和組規,
依法小組長就必須受理,若不受理則小組長自己違反組規外,也違反站規賦予之職責,
跟「看板違規行為(之審理與判決)僅申訴至小組長」有何關係?
小組長是連審都不審、該判而拒判,這就是失職瀆職、廢馳職務,可以縱容的嗎?
[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對下列小組長行使的權力 有異議者可向群組長申訴
1.開板權 2.組規制定權 3.板主任免權 4.板務緊急處理權 5.看板監督權
請參考 #1348X47Q (SYSOP) [ptt.cc]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以外的申訴案群組長得不受理
請注意,「組長權力義務規範」另有上述五點以外之項目,
就是「特殊事由」之涵蓋範圍,且不限於其他特殊情形,而「得」視狀況受理。
所以並不是什麼都拿「看板違規行為僅申訴至小組長」來搪塞就好,
這不是一個真正有心做事的群組長應該會有的態度。
今天板友如果真的在板主和小組長審判過程中受到極大冤屈,
板主和小組長真的就是品性惡劣、惡搞惡整板友,反正自信自恃上面已沒人可管會管,
難道群組長看在眼裡,還只能拿程序問題來打官腔,還自以為守法如儀、視法如命?
這真的是依法行政的好官之德之道?還是只是法匠酷吏?
如果不是真有心為板友護人權、謀福利,而是為享受升官之虛榮感,
只想用最輕鬆的工作方式、最低標的責任額度來好官自我為之,
那還是讓賢比較好,不然,改句歌詞:爽到你,艱苦到鄉民大眾!
畢竟又不是非誰不可,真正有心又有操守能力想做事的不是沒有!
最怕的就是既沒心,法治觀念、法律素養、法理邏輯又很糟糕的那種,
真的是「秀才遇庸官,有理也見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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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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