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longbow2 開的荒謬罰單
察 longbow2君 似乎頗以身為現代化的文明法律人自詡
怎於本案卻兼具 未來風 與 復古風 的唐突喜感啊?XD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申訴救濟:
: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我尚在註冊申請中
根本只能在 SYSOP板 發言
我要怎麼去 Pttlaw板 救濟啊?
: 罰單繳交:
: 主選單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1)ViolateLaw繳罰
我的功能表根本找不到這些項目
我要去哪裡繳交啊?
: 判決理由:
: 1. 本案為本法務請辭前即已受理,仍應將其結案,合先敘明。
: 2. 本判決考量因素如下:
: (1)本案未審酌 YonLang icancancans SnowOfJune LogicQuickJP 是否
: 為同一人,多重帳號違規非屬本板管轄。
: (2)按『故意或過失註冊與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帳號,經該他使用者申訴影
: 響其權利者,為其他違規行為』,此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
: 條第二款第三點定有明文。查 YonLang 與 YanLong 確有相似難辨之處,
: 且檢舉人因此帳號難以區分已於 About_Life 多所爭執,並揚言提告。
: 若於此際新註冊 YonLang,顯對檢舉人之權益有所影響。
查 About_Life板 YanLong 公然說謊誣衊毀謗 SnowOfJune 此一事件
那是他們之間的爭執
關我第三者什麼事?
就算我不小心「過失」註冊到這個帳號而讓 YanLong 可能權益受損
我也不該因此而受到任何處罰啊!
一、目前沒有任何因我註冊這個帳號後讓 YanLong 權益確實受損的任何具體事實!
豈能以未來可能發生之預想犯行為理由而判處人民罪罰?
你當你是 湯姆克魯斯 在演 關鍵報告 的科幻劇啊?XD
二、難道 王甲乙 和 田丙丁 之間某一天的糾紛
警察竟然可以跑到新生兒醫院隨便開一張罰單
給一個名叫「田丁丙」的嬰孩
只因他剛好不小心在那一天出生又名字跟某一人長得像?
你這什麼異想天開的邏輯連結啊?
你當你是 天子聖皇 在演 觸君名諱輒入刑 的文字獄古裝戲啊?XD
: 本案被檢舉人有閱讀 About_Life 板之經驗(觀 SYSOP 看板 #1Cgf57Sm
: 文可知),且此帳號註冊時間約與檢舉人在 About_Life 板與 SnowOfJune
: 發生紛爭前後,有相當理由認定註冊此帳號有故意或過失。綜上所述,
: 應可認定為違反本站站規之行為。
我在本板文章絲毫未觸及 YanLong 與其事件
我有去 About_Life板 就代表我一定每篇文章都看而肯定知悉其事?
判案講求證據而不是判官自行天馬行空的幻想連結
我想這點你比任何人都清楚吧?
: (3)此帳號未通過認證,即使由本板砍除帳號,使用者之權利亦難維護。
: 他人亦可繼續註冊本帳號,則檢舉人之權益亦續受損害。
沒有「『續』受損害」這回事
因為根本沒有「『已』受損害」的具體事實發生過
法律要求用字精準你應該也很清楚吧!
: 故由本板判決更改帳號之大小寫,或可避免將來檢舉人被誤認之損害
: 擴大。故判決更改大小寫,並開處罰單處分。
更改帳號大小寫我是沒意見
但這張罰單我絕不服如上述
因為實在太可笑了嘛~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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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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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onLang 來自: 123.204.124.245 (10/0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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