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人工註冊審核
想請問關於人工審核部份
請詳填(畢業)學校『系』『級』或服務單位(含所屬縣市及職稱)
填寫內容為 國立某某大學某某學系某某級畢業
這樣不合格的話 是需要註明目前代業中嗎?
另外的部份是
請填寫完整住址 (含縣市/鄉鎮市區, 台北市請記得加行政區域)
某某縣某某鄉某某路某某號
這樣不合格的話 請問要填寫郵遞區號 還是應該要註明這是透天厝不是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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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原始的申請資料中 我註明的資料是
(畢業)學校『系』『級』或服務單位(含所屬縣市及職稱)
國立某某大學某某學系某某級畢業
完整住址 (含縣市/鄉鎮市區, 台北市請記得加行政區域)
某某縣某某鄉某某路某某號
完全依照原始的申請單括弧內應寫資料註明
不清楚為何會被退件
而在第一次被退件時 審核人員只附加短短的一句退回原因
請詳填(畢業)學校『系』『級』或服務單位(含所屬縣市及職稱)
原始填寫資料為 "國立某某大學某某學系某某級畢業"
畢業學校:國立某某大學畢業
『系』:某某學系
『級』:某某級
請問我該如何明瞭應修改的部份?
而第二次的退件中 附加了一大串的註明事項
但老實說我也是一頭霧水
已畢業狀況 還需要註明清楚是待業中/服役中/或重考中?
假如非得要註明代業中 為何在一開始的註冊申請單中不註明清楚?
非得要審核過兩次的退件才寄給我看?
當然 我知道站方審核的人員也很辛苦
但說實在話 據實回答卻非得要被退件個兩三次 而且搞不清楚為何申請會被退回
也不是件愉快的事
況且第二次的退件 比起第一次的退件 還多加上一條退回原因
請填寫完整住址 (含縣市/鄉鎮市區, 台北市請記得加行政區域)
那我就更不清楚了
填寫住址第一次與第二次都為 "某某縣某某鄉某某路某某號"
第一次合格 第二次卻不合格?
仔細閱讀過審核人員寄給我的那一大串註明還是摸不著頭緒
請問一下是需要註明透天厝還是公寓嗎?
或是需要居住證明?
或是這樣的填寫會讓審核人員誤認為是國外地址?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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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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