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被撤除版主職務能否再任?

看板SYSOP作者 (小米咪,我永遠想念妳....)時間16年前 (2008/04/13 18:20),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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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你好:目前我仍是整型版的版主.3日後將撤除該職務.有兩項問題提出疑問: 1.97/04/09我由於是臨時在外面上站的,所使用的電腦是先跟朋友借的, 可能是因為電腦有設定防閒置功能,文字設定為a,經過設定時間後會重複某個指令. 加上當時有家人臨時要使用PC,可能而因此誤按了隱版的設定, (我是問朋友說應該是這樣造成的!)而近日也沒有亂版,我沒有理由要隱版, 所以才推定可能是我離開PC後.誤按造成的結果. 本人已於4/10於該整形版做出道歉以及說明! 然隔天該版版務penlyly經人檢舉而發現整型版已隱版.故4/10 penlyly解除隱版設定 也於今日做出判決:於公告3日後撤除版主職務 penlyly指出若有不服可至About Life上訴,但該版早已無人管理,目前並無版主管理, 請問我該如何上訴? 2.penlyly版務雖明文規定擅自隱版需撤除版主職務, 但未見說明:多久內?或者日後能否再次當選/參選版主之規定 顯然該規定欠佳詳細.我要問的是:3日後我被撤除版主職務, 請問我是否能再次徵選版主?且又是初犯並非故意,撤除職務是否過當? 3.既然隱板茲事體大,且版規明定隱版需事先申請,但是為何又開放此功能呢? 而有機會讓不知情版主誤觸?或者誤按當下就該要有文字說明出現: 提醒版主,該功能需事先申請.以免遭到撤職之懲處. 照程序是否:既然要事先申請的功能,便不該開放此功能, 這不等於挖了各陷阱讓你跳下去的意思相同嗎? 雖然遭到撤除職務已屬事實也已結案,目前也無法上訴, 畢竟我相信任何的法律或者版規,無法將事事妥善作規定, 總會有漏洞之處,只是以上真的是我的衷心意見啊!! 謝謝看完此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76.211

04/13 18:33, , 1F
建議您依然至 About_Life 提出申訴
04/13 18:33, 1F

04/13 18:33, , 2F
仍無回應再轉至 PttLaw
04/13 18:33, 2F

04/13 20:50, , 3F
About_Life目前由站長處理,移至該版問吧..
04/13 20:50, 3F

04/13 22:27, , 4F
基本上 第一點的重複指令的可能極低...
04/13 22:27, 4F

04/13 22:27, , 5F
設定隱板要三個指令 I→H→ENTER
04/13 22:27, 5F

04/13 22:28, , 6F
而防閒置的指令都不會是這樣設...
04/13 22:28, 6F

06/17 01:23, , 7F
基本上,版主失職已經造成,不能再議了吧
06/17 01:23, 7F
文章代碼(AID): #180TvZ-u (SY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