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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機構社工與方案社工轉換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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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留言6則,0人參與, 9年前最新作者abraxas7726時間8年前 (2017/12/20 21:53),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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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到了,很多機構開始動歪腦筋囉~. 我自己另外好奇您的年資幾年?. 在沒有轉為方案人員之前,薪資的價差,機構怎麼處理?. 如果您今年五月時領到的扣繳憑單數額,與您實領薪資不同的話,. 您可能另外已經「被回捐」一段時間了哦~. 最近很多機構可能被地方主管機關要求要如實核銷,但是方案契約裡頭又沒有補助
(還有601個字)

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HEROxHERO (紅色有角三倍速)時間8年前 (2017/12/20 19: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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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提問題,高雄社工工會的理事和秘書處查了一下,相關的資訊如下:. 「最高法院八十六年臺上字第九五七號判決「按勞基法第十條規定定期契約屆滿後. 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 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其立法本旨在於保護勞工權益,避免雇主利用換約等方.
(還有70個字)

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silencesea (FFd)時間8年前 (2017/12/20 16: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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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服務於某機構,為機構另外承接政府方案的社工. 雖然是方案,但身份為機構之員工,薪資皆比照機構內部規定辦理,. 近日考慮轉為方案人員,薪資改為計畫書所提來計算,工作內容等皆未更動. 若轉為方案人員,薪資雖然會相較提高,但已經累計的年資歸零.... 請問機構這樣核算是合理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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