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SW_Job ]
討論串[問題] 申請低收入戶,應計人口的問題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你要先釐清要獲得補助的人是誰?. 再以這人去換算. 假設是你媽媽要申請低戶,那妳爸就可以不用算,因為他們離婚了. 所以是要採記你媽、外公外婆以及所有子女. 假設是「你」要獲得補助. 就是妳爸、你媽、同戶籍的親屬,也就是你外婆、阿姨、舅舅都要算. 妳弟你妹如果同戶籍就要再抓進來算. 另外讀夜間部的話是
(還有115個字)
內容預覽:
我是要幫我媽媽申請的. 應計人口為:申請人本人(我媽)、直系血親(我外婆跟外公,但外公以去世十幾年了). 配偶(我爸,已離婚超過三年)、. 所有生養子女包含出嫁女兒. (意思是不管子女的監護權是否為我媽,都為應計人口嗎?).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它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 (我媽是自己一個人一個戶籍,
(還有525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