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該不該去市政府社會局上班?
大家好
這是我在社工版的首PO
有一個問題想詢問社工朋友的意見與想法
內容如下
我是法律系的畢業生
但對社工一直很有興趣
這次有幸能正取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的社工員
一開始感到很開心
但之後便感到有些不安
畢竟過去從沒有這方面的經驗
所以不知道能不能勝任這份工作
(雖然簡章上是寫法律系和統計系也具有報名資格)
而工作內容大致如下:
(一)寄發通知書及申請書。
(二)民眾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
(三)定期調閱申請人及相關人員所得稅籍相關資料。
(四)補助資格審查。
(五)准駁及訴願處理。
(六)其他行政事宜。
後來我用google查詢了一下
發現這份工作先前曾經以職務代理人的方式招考過
(http://www.tasw.org.tw/p7-pro-detail.php?nid=8665)
因為職代是更沒有保障的工作
所以我擔心簡章上所寫的一年一聘
是不是也是等到正式的人員進來後就會無條件解職
因為我是台南人
目前也在台南工作四年多了
所以不希望等到上臺北之後
才發現這份工作只有一年的期程而已...
而且臺北的開銷也很大...
想請社工的朋友幫忙解答
如果有做過類似工作的朋友能分享的話
就更好了
謝謝大家^^
併祝新年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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