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這款老爸! 讓8歲女顧1歲娃

看板SW_Job作者 (居隱)時間12年前 (2014/02/21 20:0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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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501033.shtml?ch=rss_social <這款老爸! 讓8歲女顧1歲娃> 【聯合晚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4.02.21 02:30 pm 雲林縣林姓男子離婚後與2名女兒同住,他要8歲女兒當「小媽媽」照顧1歲女兒,半夜泡 牛奶,放學後推著娃娃車上的妹妹到奶奶的小吃店吃飯,再帶2個便當回家,讓他和同居 人吃。社會局裁罰要上親職教育課,他不服上訴被駁回定讞。 這名父親被社工斥為「很離譜」,除了讓8歲女兒照顧1歲女兒「大孩子照顧小孩子」,面 對社工指責,要求改進,他還強調「我大女兒照顧小孩的能力,比許多大人還好」。 雲林縣政府進行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家庭處遇服務和調查,發現林姓男子離婚後,與2名 女兒及同居人同住。 林男工作不穩定,為接送同居人上下班,常將1歲女兒留在家,交給8歲女兒照顧;並要8 歲女童和1歲妹妹睡一房,要8歲女兒半夜起床泡牛奶給妹妹喝,早上起床炸薯條當早餐, 放學後再推著娃娃車上的妹妹到奶奶的小吃店吃飯。 林男愛面子不想到母親的小吃店用餐,但交代長女吃完飯後從奶奶小吃店帶2個便當回家 ,讓他和同居人吃。 社工訪視調查發現後多次提醒他要有責任心,因勸導無效而通報縣政府,依兒童及少年福 利與權益保障法裁罰他接受49小時親職課程。 林男不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願,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採信社工的訪視報告,駁回 林男上訴。 ----------我是分隔線---------- 個人心得: 不知是平均接案量比其他地方多,還是為這件事,看雲林的社工前輩最近「龜懶趴慧」, 於是邊看此新聞,邊畫此案的家系及生態圖,並找《家庭會傷人》這本書的新版: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326099 也想到幾個問題: 1. 這樣報導會破壞保密原則嗎?不知記者是在社會處守候,還是從其他方式弄到消息? 2. 或許從事相關服務的前輩可到八卦、雲林版,或向報社投稿,對民眾作機會教育, 提供家庭教育、兒童福利法規訊息,預防這類案件發生,進而減少案量? -- 推 bug:菜蟲呼叫貓咪 02/20 13:20 推 cat:貓咪收到 有屁快放 02/20 13:25 推 bug:你現在在做什麼啊~~ 02/20 13:36 推 cat:報告 在整理大綱製作作品,完成後進行修改,等下會投稿報社 02/20 13:40 推 bug:看 動作快 又有社工在蘋果日報發表作品,準備領稿費啦~~ 02/20 13:4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16.17 ※ 編輯: f14mp5 來自: 114.24.116.17 (02/21 20:03)

02/22 09:54, , 1F
會不會是記者在行政法院 因為大家都可進去聽
02/22 09:5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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