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這款老爸! 讓8歲女顧1歲娃>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501033.shtml?ch=rss_social
<這款老爸! 讓8歲女顧1歲娃>
【聯合晚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4.02.21 02:30 pm
雲林縣林姓男子離婚後與2名女兒同住,他要8歲女兒當「小媽媽」照顧1歲女兒,半夜泡
牛奶,放學後推著娃娃車上的妹妹到奶奶的小吃店吃飯,再帶2個便當回家,讓他和同居
人吃。社會局裁罰要上親職教育課,他不服上訴被駁回定讞。
這名父親被社工斥為「很離譜」,除了讓8歲女兒照顧1歲女兒「大孩子照顧小孩子」,面
對社工指責,要求改進,他還強調「我大女兒照顧小孩的能力,比許多大人還好」。
雲林縣政府進行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家庭處遇服務和調查,發現林姓男子離婚後,與2名
女兒及同居人同住。
林男工作不穩定,為接送同居人上下班,常將1歲女兒留在家,交給8歲女兒照顧;並要8
歲女童和1歲妹妹睡一房,要8歲女兒半夜起床泡牛奶給妹妹喝,早上起床炸薯條當早餐,
放學後再推著娃娃車上的妹妹到奶奶的小吃店吃飯。
林男愛面子不想到母親的小吃店用餐,但交代長女吃完飯後從奶奶小吃店帶2個便當回家
,讓他和同居人吃。
社工訪視調查發現後多次提醒他要有責任心,因勸導無效而通報縣政府,依兒童及少年福
利與權益保障法裁罰他接受49小時親職課程。
林男不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願,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採信社工的訪視報告,駁回
林男上訴。
----------我是分隔線----------
個人心得:
不知是平均接案量比其他地方多,還是為這件事,看雲林的社工前輩最近「龜懶趴慧」,
於是邊看此新聞,邊畫此案的家系及生態圖,並找《家庭會傷人》這本書的新版: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326099
也想到幾個問題:
1.
這樣報導會破壞保密原則嗎?不知記者是在社會處守候,還是從其他方式弄到消息?
2.
或許從事相關服務的前輩可到八卦、雲林版,或向報社投稿,對民眾作機會教育,
提供家庭教育、兒童福利法規訊息,預防這類案件發生,進而減少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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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ug:菜蟲呼叫貓咪 02/20 13:20
推 cat:貓咪收到 有屁快放 02/20 13:25
推 bug:你現在在做什麼啊~~ 02/20 13:36
推 cat:報告 在整理大綱製作作品,完成後進行修改,等下會投稿報社 02/20 13:40
推 bug:看 動作快 又有社工在蘋果日報發表作品,準備領稿費啦~~ 02/20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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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16.17
※ 編輯: f14mp5 來自: 114.24.116.17 (02/21 20:03)
推
02/22 09:5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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