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社工在監護權判決案件的處遇方式?
是的,很多年前受跨國婚姻的監護權糾紛影響,還上新聞版面的小孩終於長大了,
最近回台灣拜訪親友,吸引不少媒體報導,
如沒記錯,這種案件判決通常會看社工訪視報告,於是挖出這些舊新聞,
為保障當事人隱私,新聞標題用"○"符號蓋住名字:
<吳○○監護權 判歸巴西外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aug/17/today-c1.htm
<家事法下月上路 整合散亂程序>: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28/today-so10.htm
<打破沉默憶台灣 吳○○回顧成長路>:
http://news.msn.com.tw/news3477492.aspx
但可惜的是,依台灣官方內政部的性別統計資料,
雖前年台灣新增兩萬名外籍配偶(包含中國大陸、香港、澳門):
http://www.moi.gov.tw/stat/gender.aspx
加上這些年的跨國婚姻熱潮,可能有不少類似案例,
但媒體卻沒順便深入討論,且幾乎沒看到社工發表作品說明移民服務、家事事件服務法。
只是小弟我沒接觸過這幾項服務領域,想提問這兩個問題:
1.社工處遇監護權判決案件的服務對象時,流程、注意事項有哪些?
2.如現在再次發生類似案件,能引用兒少法、個資法保障當事小孩的隱私嗎?
3.如各位前輩曾處遇這類案件,會覺得哪部分比較困難、有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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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ug:菜蟲呼叫貓咪 01/20 13:20
推 cat:貓咪收到 有屁快放 01/20 13:25
推 bug:你到底在那裡啊~~ 01/20 13:36
推 cat:報告 在騎高雄公共自行車,到光榮碼頭記錄台鐵高雄臨港線 01/20 13:40
推 bug:看 快過來 你沒聽過高雄金鑽、凱旋夜市附近有社工師事務所?01/20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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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16.18
※ 編輯: f14mp5 來自: 114.24.116.18 (01/20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