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國際文章分享】別讓網路成為社工職涯殺手

看板SW_Job作者 (居隱)時間12年前 (2013/08/13 20:1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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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社工專協最近分享的一則文章,為方便閱讀有調整排版: http://www.tasw.org.tw/p1-news-detail.php?bgid=5&gid=23&nid=179 <【國際文章分享】別讓網路成為社工職涯殺手> 一、文章名稱:Don’t Let the Internet Be a Career Killer 二、原文作者:Ellen Belluomini, LCSW 三、原文出處:THE NEW SOCIAL WORKER Online 四、撰文:許雅娟 五:撰文日期:西元2013年七月17日 六、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網際網路對社會工作者之影響。沒有網路的年代,轉介個案、尋求資源時, 必須依賴口耳相傳或更新速度緩不濟急的資源手冊,現在只要上網即可查詢機構專屬網站 、和許多在個案管理、方案及倡導等工作所需資訊。但是,社工人員隱私安全問題令人隱 憂,例如:社群網站、搜尋引擎,都有暴露身分之虞;甚或庫存頁面保留的是舊資訊,例 如作者搜尋自己姓名,出現之前社工執照(LSW)過期訊息,但係因其目前已改為使用臨床 社工執照(LCSW)從業。如此恐造成尋求社工協助的個案們誤解她不具資格。作者認為,控 管好個人在網站上的資訊是倫理責任,因案主在資訊取得方面常是相對弱勢。 但維護社工在網路上的界限現今恐日益困難,在網路上留言、評論、購物,或曾經造訪哪 些網站的紀錄,已成為凡走過必留痕跡,易陷入身分曝光危機。尤其從小在數位環境長大 者(Digital Natives),使用部落格、社群網站、YouTube、Pinterest等各種平台留言, 乃生活一部分。這些社工應該不希望未來案主從網站得知,他們在年少時期曾經發表過的 意見吧! 作者憂心,這對數位時代的社工與案主不知會產生什麼效應?社工專業教育是否 有所因應?2013年美國修正“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雇主有權利 進入未來員工的社群媒體,可見隱私再也不是隱私,社會工作者需仔細注意在網站上留下 的足跡,以保護自己和所服務之案主。 七、短評: 本文對社會工作者而言為相當好之提醒,其實維護個人在網路上的隱私原本就是基本素養 ,但從專業倫理考量,與案主界限,以及案主從網站上所獲關於社工們的資訊,是否會對 案主或專業關係產生負面影響,值得受到關注。亦可再深入思考網際網路對社會工作者帶 來之其他衝擊議題和可預防因應之道,或許有研究生可著手研究相關議題。 八、備註: 1.歡迎您踴躍分享國際新訊,填寫網址http://goo.gl/bVBcc 2.如需引用請註明出處與作者,以尊重智慧財產權 ----------我是分隔線---------- 個人心得: 真巧,最近常在報紙發表作品領稿費拚經濟, 擔心如服務對象對作品有意見,造成專業關係緊張會很麻煩; 在臉書看以前的服務對象想加我為朋友,除擺著沒同意,也在想怎樣處理較好? 因為台灣的第一版社工倫理守則提到「應公私分明,不以私人言行代表機構。」 並說明「闡明社會工作者對機構的信約:社會工作者在公共場合, 應能確實分辨何者是自已、何者是代表服務機構的言論與行動。」 第二版社工倫理守則提到「社會工作師嚴禁參與違法之活動, 並注意自我言行對案主、服務機構、社會大眾所生影響。」 只是要規範言行,就得思考這些問題: 問題1:誰要遵守? 領有社工師證照從事社工行業,下班常發表網路影片的網路名人或許得遵守, 但領有社工師證照,卻沒擔任社工的職業文字工作者要遵守嗎? 而以前或現在就讀社工相關科系的專職藝人要遵守嗎? 問題2:言行控管到什麼程度較合適? 對個人言行控管到什麼程度才合適?會不會成為打壓意見工具? 會不會以此理由不讓社工反映意見,改善社福體系提供更好服務? 甚至讓想透過兼職拚經濟、發展其他專長準備改行的社工傷腦筋? 因為香港曾發生男護士跟女社工準備結婚,但對結婚後財產分配有意見, 當地網友透露此事引起不少爭議,不只當地媒體報導,連台灣的報紙也曾討論, 就在想如這件事在台灣發生,不知台灣社工界會如何回應: http://www.hket.com/eti/article/b3f61766-66a2-47bc-9eb1-9c52bdab0a3c-149555 還有像是如民眾不清楚簡稱「老人日照」的老人日間照顧服務, 問「是怎麼照?是怎麼走?」該不該用「托老所」字詞形容? (「照」的華語唸法跟「走」的閩南語唸法很像) 所以小弟我才會提出「社工這行是前衛還是保守的」問題,並嘗試回答: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2/05/10/1105/ 問題3.會不會造成未來人力招募困難? 像是如有曾透過網路留言霸凌的偏差行為少年, 即使後來接受社工處遇改善行為,而立志從事社工行業, 但因為以前的網路留言而沒辦法就讀社工相關科系,甚至沒辦法從事社工行業, 不只有「比例原則」爭議,也會不會是種「社會排除」? 所以要不要順便倡導「媒體素養教育」? 除減少霸凌事件減少接案量,也確保未來夠多潛在人才可選~~ 問題4:現在真的只要能上網,即可查詢社福工作所需資訊? 小弟我不覺得,由於台灣很多社福服務會依地區、業務,分不同官方單位負責, 及民間大型、小型單位不少,造成訊息太零散, 且這些年出現不少新型態服務,造成有些服務訊息只有舊版,甚至不一定能找到, 所以這幾年陸續編訂「台灣社福服務清單」系列表格且不定期更新: https://skydrive.live.com/redir?resid=FB0FA913D381D51!11838 並訂定<「台灣社福服務清單」編訂style>原則開放各位前輩編輯, 減少找社福服務訊息時間,也能輕鬆搞懂台灣社福體系: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3/01/20/1120/ -- 推 bug:菜蟲呼叫貓咪 07/10 13:20 推 cat:貓咪收到 有屁快放 07/11 13:25 推 bug:你到底在那裡啊~~ 07/11 13:36 推 cat:報告 在台鐵花東線三民車站 07/11 13:40 推 bug:看 快過來車站西南邊的三笠山 聽說三笠‧阿卡曼的老家在這 07/11 13:43 --------------------------- http://f14mp5.wordpress.com 居隱的文藝創作總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16.57

08/13 23:58, , 1F
認真分享推一個 :)
08/13 23:5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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