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實習制度中時數的計算

看板SW_Job作者 (社工板匿名專用)時間15年前 (2010/08/12 00:56), 編輯推噓4(4019)
留言23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實習生今天跑來跟我討論「加班」,增加實習時數的問題 原來~在他們的觀念中,每天實習8小時,一定都是提早到、晚離開 他們認為這8小時前後的這些零碎時間,每天累積下來也是「時間成本」 所以要求機構要把這些多出來的實習時數,算給他們 在我的觀念看來,實習就是學習 若在時間之內無法完成,是自己時間掌握的問題,要自己克服、調適 若我真的給了「實習加班時數」 會不會造成更不用心,拖拖拉拉更沒效率? (我認為這個比喻沒有很好,但目前只想到這個.....) 我自己在實習的過程中,也都常利用晚上回家的時間寫個案記錄 因為在實習的8小時內,根本沒時間 一整天接案學習,跟督導討論案家狀況,哪還有時間? 若不趕快完成個案記錄,我就不能再學新的東西,當然要更積極、努力 如果真的有「實習加班時數」這樣的問題 是否以後連請實習生寫讀書心得,他們也都要利用在機構實習的8小時內看書? 因為我第一次當實習督導,自己的實務經驗也沒有很豐富 遇到這樣的狀況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不知道其他實習督導如果也遇到跟我相似的情況,你們會怎麼做呢? 想跟大家一起分享請益,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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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實習的時候 督導是都會算 只要是為實習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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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算進去 私下的共同討論也算 對學生來說 時數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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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修課的要求 但是學生表現如何 還是在給分上面 我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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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如果是確實在做實習的事 時數就給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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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自己實習東西沒完成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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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假日研習或是晚上有另外課程或活動 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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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讀書心得 可以界定成回家作業 如果是督導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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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給實習生做或是該做的做完了 寫讀書心得 那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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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實習的時候,是沒有這種時間成本 除非是因活動、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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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全機構的事情留下來,不然我認為早到晚走是實習生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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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實習機構都是只給一開始實習前講好的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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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機構說好就是實習300hr 就算我簽到簿時數算起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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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hr 最後實習證明還是給300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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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是都會算實習時數耶 如果是作實習得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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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會說明 我頂多只能開的證明上面算多一點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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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不會因此提早結束 該有的週數還要要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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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我實習有時和主責社工訪案到8.9點也沒有多算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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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講好多少就多少 遊戲規則白紙黑字寫好 我們加班不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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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該給的或是多的時數都是會給 有在做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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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習的時候是一開始就跟督導講好每天朝九晚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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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時間離開機構我自己就沒有算在時數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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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假日的研習或是活動督導有算在實習時數裡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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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增加多少時數 最後學校認可的也是只有規定時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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