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 天差地遠…
…以下內容或許與job甚無關聯,但應該不致於脫離本版的旨趣…
最近接到一個兒保案,過程雖然不到曲折離奇,
但也著實令我大開眼界,不禁令我想起今年高考行政法的題目…
就讓大家先為年底的地特熱身一下吧!
A童因遭B母施虐而被C市緊急安置並向該管地方法院聲請繼續安置
C市於繼續安置期間,得知A童親屬D住在E市,經函文E市訪視評估
後,在未經撤銷繼續安置的情況下,C市將A童責付居住於E市的親
屬D照顧,同時將該案轉介至E市主管機關;在此期間,C市並未提
供B母親職相關處遇,隨即將本案予以結案備查。
請問
一、C市的做法是否違法?
二、B母是否仍保有其對A童的相關法律權利?
三、若B母逕往親屬D處將A童帶離,是否涉及違法?若有,B母如何
主張其權利?
配分:100分
時間: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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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趕快去寫回報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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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2.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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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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