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求才] 台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招 …

看板SW_Job作者 (杜果果)時間15年前 (2009/03/06 13: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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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ob 看板] 作者: impm (桃花鬼) 看板: job 標題: [求才] 台北榮總精神部招收就業服務員 時間: Fri Mar 6 13:29:32 2009 ※ [本文轉錄自 job1111 看板] 作者: impm (桃花鬼) 看板: job1111 標題: [求才] 台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招收就業服務員 時間: Fri Mar 6 13:29:00 2009 台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招收就業服務員 一、主旨:本科承辦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庇護性就業服務計畫,需招考就業服務員一名。 二、具備條件: (一)符合下列1.至4.點中任一條件者: 1.大學畢業且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並完成身心障礙者 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2.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3.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4.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勞工關係 、企業管理或人力資源發展等系所畢業者。 (二)熟悉並會使用電腦word, excel, powerpoint 等軟體,個性成熟具彈性,配合度佳, 具工作熱誠者優先考慮。 三、工作內容: (一)開始上班日期為98年4月。 (二)在本科醫療團隊成員帶領下,需於現場輔導精神障礙或其他身心障礙患者之庇護性就 業工作。 (三)負責就業促進方案、職業復健相關醫療業務之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工作,及接受醫療 團隊與勞工局督導人員之督導,參與相關之科內醫療團隊會議、進修課程以及相關之勞工 局會議。 (四)負責與提供工作之雇主協調聯絡,聯絡個案,並協助個案與雇主溝通。 (五)體耐力佳、機動性強。 (六)假日需輪班。 四、薪水待遇:勞工局核給之就業服務員薪資,月薪約34,809~36,691元。 五、有意者請於98年3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履歷(包含個人資料、學經歷、大學畢業 證書影本、條件中各式證書或時數證明影本、工作史及自傳)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 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台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收(務必留聯絡電話 及e-mail信箱),證書影本恕不退還。 ※ 書面審核後將通知資格符合者前來面試。 ※ 面談時間暫定為98年3月中旬,地點:精神樓四樓會議室。 ※ 聯絡電話:02-28757027轉303:陳先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4.247.1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4.247.100 ※ 編輯: impm 來自: 203.64.247.100 (03/06 13: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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