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今天工作遇到的事情,想跟大家分享!

看板SW_Job作者 (愛你九週半)時間16年前 (2008/05/29 23:19),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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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標題不知道要用「心得」、「困境」還是「抱怨」… 我想就一個工作者的心情,目前算是還複雜的 以下切入正題 我是一個公部門委託某單位的約聘社工,目前經驗值也只有二個月 當然啦!就是新手中的新手,對於工作的專業和經驗,也在努力的 摸索。就在這個星期的某天早上,某縣市單位發文給我們,說是有 個該縣市的個案,最近已經結束兩年的長期安置,但依法規來說, 長期安置結束後要再後續追蹤一年。當然啦!這些工作都要該單位 的個管社工所要負責的。 而這個案戶籍是這個縣市單位的,所以照理來說他們要負責後續追 蹤。但這個案後來是搬到我們縣市,所以原縣市單位就發文交給我們 要做後續追蹤。因為第一次聽到這件事,當下覺得怪怪的,為什麼 一件個案好像從天下掉下來的一樣,我就得馬上接手。不過後來想想 呀不就每個單位都是很臨時接手的嗎?想說因為自己是新手,做就 對了! 而本縣市的後續追蹤業務,剛好又是委託另一個單位承辦,所以按照 流程,我必須先去家訪,對個案有基本的認識,然後再交接個這後續 追蹤的單位。所以我想說不要拖延個案的權利,這個星期也就立即的 家訪。 但是…後來跟案家碰面時,案家整個很不爽。不爽為什麼案主要被原 單位轉給另一個單位,又要被另一個單位再接給另另單位。當然呀! 就解釋我們的規定。結果案家就說「原來縣市的社工說後續交給你 就好啦,沒有提到要再轉給別單位」,然後我就解釋每個縣市政府 的狀況不一樣,或許是他不了解我們的情形。我一再像案主道歉,但 案家就是無法接受我們這樣類似「踢皮球的安排…」於是…我也沒有 辦法在立即性的時間把這個個案交接給要做後續追蹤的單位了。 被案家轟出去,當然心情不是很好,覺得自己很無奈之類的。不過想 想,如果一個個案的心情來說,一直換社工,一直被各單位轉來轉去 想必要不好受吧!也許這樣的處遇流程是需要再被討論的吧!不過說真 的,目前工作環境中,這種類似經驗的無奈倒是常常發生咧! 身為社工新手的我,慢慢變成苦手了(悶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02.243

05/29 23:38, , 1F
拍拍 你在士林嗎 :P
05/29 23:38, 1F

05/30 14:34, , 2F
您能夠站在案主的立場想,真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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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4:35, , 3F
不錯,這是制度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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