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請假-假單繳交期限?

看板STUST作者 (喔~我的老天爺啊)時間11年前 (2012/10/10 00:58), 編輯推噓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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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上禮拜沒去上課,後來也一直沒缺曠,隔了一個禮拜後老師才 上網登錄缺況資料! 寄來的信這麼寫.......... "如需請假或被誤記,請至請假系統提出相關申請 (曠課更正期限為15日內),生輔組關心您!" 記得之前請假的期限沒到15天內,超過規定期限會記警告。 還是說這只是針對誤記? 只是想請問一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12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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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課就請假阿,降子最單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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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期限會被記警告而已 老師隔一個禮拜才記就是為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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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那些翹課又怕被記的學生啊 如果有誤記我記得裡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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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曠課更正XXX之類的東西 點下去寄信給老師跟老師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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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你假單簽好交出去的日期超過被記曠的日期15天就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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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給你請 但是會記一之警告(申誡?) 理由是請假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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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扣考邊緣就要在曠課和警告間掙扎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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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是記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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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出大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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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T5UpoS (STU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