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才伯的店撞球運動休閒館 徵PT

看板STU作者 (馬羚羊)時間18年前 (2008/01/16 15:16),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店 名: 才伯的店撞球運動休閒館 地 點: 高雄市建國三路與自強路口 B1 連絡電話: 07-2412921 0989589262 (莊主任) 徵員項目: 外場平日PT 工作時間: 中午12點到下午6點(週一-周日) 月休三日 薪 資: 90/per hour+餐費50(per day) 90*6(每日工時)+50(餐費)= 590 最後時薪:590/6=98.3 工作內容: 端送飲料.帶桌等服務工作(不需陪打) 限制條件: 不限男女 PS 過年期間 薪資為double喔 意者請自備履歷 並於下午兩點後親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37.207

01/16 16:52, , 1F
1hr只有90元 確定? 版規有說低於95元/hr 視為亂版喔 快改吧
01/16 16:52, 1F

01/16 21:20, , 2F
交給想應徵的人自己決定吧 現在低於的還是很多
01/16 21:20, 2F

01/16 22:42, , 3F
那把這家公司交給勞基法決定樓上覺得如何?
01/16 22:42, 3F

01/17 01:53, , 4F
六小時*90+50餐費=590 590回除6小時=98.3(最後時薪)
01/17 01:53, 4F

01/17 02:04, , 5F
加上餐費後時薪並無低於95 為了避免爭端 我還是修文好
01/17 02:04, 5F
※ 編輯: malines1982 來自: 124.8.131.253 (01/17 02:07)

01/17 08:06, , 6F
我記得勞委會的算法並無將餐費算進去喔 因為餐費算福利 XD
01/17 08:06, 6F

01/18 21:19, , 7F
餐費不是福利 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01/18 21:19,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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