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G-S-WARRIORS JL46 判決不當

看板SP2_Basket作者 (archfiend)時間4年前 (2019/06/01 20:49), 4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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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alter1994 信箱] 作者: JL46 ( (′皿`)y-~) 標題: Re: [申訴]水桶判決不公 時間: Fri May 31 16:19:29 2019 Dear walter1994 容小的向您說明...該案受刑人-「walter1994」是以勇士板板規〈1-6.〉量刑論處; 而該案另外一位受刑人-「goderA」則是以勇士板板規〈1-5.〉量刑論處。 而「walter1994」你違反勇士板板規相關事證,已詳載於勇士板公告文當中, [文章代碼(AID): #1SyCMRdDhttps://imgur.com/nfsIIys
→ 此連結為勇士板板規〈1-6.〉全文內容,供您參閱。 至今日(2019.5.31)為止...Stephen Curry他仍是隸屬於金州勇士隊的成員之一, 這怎會和勇士板板規〈1-6.〉附註說明第1條內容(...勇士隊全體成員...)無關呢? 小的就不另行贅述多言...還請您屆時撥冗檢視該篇公告文內容,有勞~ :) ※ 引述《walter1994 (archfiend)》之銘言: : 申訴文章網址: : https://www.ptt.cc/bbs/G-S-WARRIORS/M.1559283099.A.9CD.html : 申訴人: walter1994 : 板主您好 關於我在本版文章下的留言 請問為何違反了版規1-5與1-6? : 關於版規1-5: : 我僅針對勇士特定球員做誇獎或祝福等言論或與版主一樣發表Let's Go Warriors等留 : 並沒有進行任何嘲諷 羞辱等留言 : ex:祝福小AI找回前幾輪手感 KD盡快傷癒歸隊 : 想請問為何違反了版規1-5 : 關於版規1-6: : 此版為Warriors版 並非Curry版 : 我本身為小AI的鐵粉 而小AI也是勇士隊中一位非常重要的球員 : : 版主引用的證據中僅顯示了我在他版發表過Curry不友善的言論 : 而這僅是對於Curry 並不是對於“整體勇士隊”不友善的證據 : 在此證據無法說明我曾在2年內在他版發表過"針對勇士隊全體成員暨球迷,以及本版使 : 者等,進行嘲諷、尋釁、謾罵等劣行" : 因此想請問是否該提出我曾於他版發表過"針對勇士隊全體成員暨球迷,以及本版使用 : 等,進行嘲諷、尋釁、謾罵等劣行"之確切證據 才能將我視為違反版規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7.241.2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alter1994 (42.77.117.176), 06/01/2019 20:49:15 ※ 編輯: walter1994 (42.77.117.176), 06/01/2019 20: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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