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 Baseball-hicker-201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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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33→)留言3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時間9年前 (2016/11/26 11: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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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來,檢舉人的意見和組長是站在不同立場的。. 我認為hicker刪除文章的行為不違反當初承諾的「板務不處理」,因為我認為這. 應指行使板規進行裁罰。在本檢舉案中,該板主僅做出管理板面行為,並未懲處. 該使用者,因此我認為hicker並不符合檢舉人認定「怠職」的行為。. 檢舉人主張hicker既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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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yrmb47時間9年前 (2016/11/25 00: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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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reenchamber版主要我找他問 hicker完全不回應我才檢舉. 2.棒球版版規針對回公告的檢舉沒有所謂的期限限制. 所以我不管何時檢舉都沒問題 該案雖在11/20檢舉 但在11/06發生. 他把文刪掉沒做任何備份是他的失職. 我認為hicker並沒有做出任何越權的行為,因為他既然具備板
(還有236個字)

推噓2(2推 0噓 9→)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時間9年前 (2016/11/24 21:21),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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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本案不受理。. 理由:. 1. 格式不符. 標題的日期應為「檢舉日期」,即為11/20,因此本案格式不符。. 2. 間隔太久. 根據該檢舉案發生時間為11/06,至檢舉日期已有兩週的時間,由於無法從檢舉人. 的文章當中,證明這兩週內檢舉人是否有向板主群反映過,或做出其他意見表達. ,因此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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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yrmb47時間9年前 (2016/11/20 18:03),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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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板名:baseball. 板主帳號:hicker. 簡述事由:hicker於11/06/2016將baso一篇回覆公告文刪除後. 卻沒依照baseball版規A-3. 3.濫用公告. 非板主而使用[公告]標題發文以及回覆公告者。. 退文+水桶30日. 將baso水桶30日並退文. De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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