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aseball板主gary790116 判決無法源依據

看板SP2_Baseball作者 ( )時間10年前 (2013/10/08 08:42), 編輯推噓1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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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Baseball (2)申訴人之帳號:darkness001 (3)被申訴板主帳號:gary790116 (4)申訴的訴求是:板主撤銷該判決,並自請處分、對本人道歉 (5)檢附證據:如下列兩篇轉寄證據文 (6)簡述事發緣由: 我已於 10/1 #1IIapV3O 因不雅暱稱水桶15日,沒想到10/6又因同一個原因被加重水桶 到30天(#1IKH0IjE),經站內信詢問下判決的板主gary790116為何一罪兩罰,該板主 回覆系因「沒有注意到公告文中的違規會以兩倍來算、經板友提醒 所以更改判決, 公告文底下加重處分這已經行之有年 過往已有許多判例」(信件全文可見下篇證據) 問題在於,我看了板規全文,左看右看實在找不到有規定「公告文違規需兩倍計算」 的條文(為了防止板主偷改版規,baseball板規到10/6 20:40左右的板規全文一樣po在下 面當證據用) 因此想請問板主gary790116是依據哪條法源來做此判決的? 沒有法源依據怎麼可以亂下判決?這不就代表板主本身違法濫權?自己想怎樣就怎樣? 板規是一個公開、透明的規範,但今天板規根本沒寫公告文底下需兩倍處罰,也就是大家 根本不知道,結果還因為這樣被加重水桶到30天??這不就是黑箱作業、羅織一個法律沒 有規定的罪名亂桶人? 之前有判例又如何?請問誰去baseball板會先去一篇一篇翻之前的判決來看?? 大家看的是什麼?就是板規嘛!誰會跟你一篇一篇看判例阿?? 再說之前判例也是一樣沒法規依據的判決,板主一樣失職亂判,那些被追加水桶的板友沒 出來申訴,並不代表這就是對的,板規是大家講好的遊戲規則,違規被桶我沒意見 但今天板主卻不依據板規處理,硬是判一個板規沒寫的罪名給我,這要怎麼服人? 板友需受板規規範,那請問板主本身犯錯又該怎麼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1.255.3

10/08 16:26, , 1F
Baseball_BM板程序不應跳過,我查了
10/08 16:26, 1F

10/08 16:26, , 2F
一下,您已在該板提出申訴,請等待板
10/08 16:26, 2F

10/08 16:27, , 3F
主回應。也請板主近期撥冗回應。
10/08 16:27, 3F

10/08 16:27, , 4F
為避免佔用篇幅,下兩篇佐證用文砍除
10/08 16:27, 4F

10/08 16:28, , 5F
若屆時對Baseball_BM板處理不服,請
10/08 16:28, 5F

10/08 16:28, , 6F
重新po文提出第一次向上申訴。
10/08 16:28, 6F

10/08 17:34, , 7F
該板多的是不處理的文章,更有人水桶
10/08 17:34, 7F

10/08 17:34, , 8F
期限都過了,板主才出來回覆,那又有
10/08 17:34, 8F

10/08 17:35, , 9F
什麼意義呢?至少要給個回覆時間限制
10/08 17:35, 9F

10/08 17:37, , 10F
不然那些板主一直拖不就好了
10/08 17:37, 10F

10/08 20:07, , 11F
9月19日那篇的判決可以拖這麼久 XD
10/08 20:07, 11F

10/09 00:08, , 12F
那依然不代表你可以越過該層級。
10/09 00:08, 12F

10/09 00:11, , 13F
如果你是明知此程序而刻意繞過,下次
10/09 00:11, 13F

10/09 00:11, , 14F
就是依情節輕重水桶與劣退了。
10/09 00:11, 14F

10/09 00:11, , 15F
一個簡單的申訴,弄成這樣大家都麻煩
10/09 00:11, 15F

10/09 00:12, , 16F
,請自重。
10/09 00:12,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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