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aseballXXXX)2023/8/25

看板SP2_AllSport作者 (逍遙山水憶秋年)時間8月前 (2023/08/25 11:46), 8月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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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申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Louis890405 [Ⅱ] 申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文章代碼(AID): #1avvUGqW (BaseballXXXX) [Ⅲ] 申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文章代碼(AID): #1avw74ON (SP1_AllSport) [Ⅳ] 申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減少水桶天數 [Ⅴ] 申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一句一罰不符合比例原則,且板規也沒有條文是可以行使一句一罰 因此因以一罪一罰為原則 我承認我是推文解釋太多了,所以被水桶我沒有意見 然我有推文是檢舉內容,若alex8725板友於該文章推文下檢舉可以推到六行文 那我檢舉兩位的敘述部分也不當被處罰 那至於解釋的部分板主想處理也沒問題,但請以一罪一罰為原則 而非用"F1,19則推文X5天,共95天" 根據該板F1板規 F、檢舉區規則 1.置底檢舉區僅開放檢舉功能 2.檢舉人須本板近一月內有發棒球文記錄(近一周內不認) 3.出桶後未滿一周不得進行檢舉 4.多次提出明確未達違規之檢舉視為擾亂板務、報復檢舉(至少三次) 亦無明確說不可以用推文數多檢舉,而我只檢舉兩人也不是第四點 因此板主於板規無理可以19x5再因第三次犯規x3=285天 此一判決於法無據,且也過於唯心而論 也就是說此一判決沒有一個明確的板規依持 而我19句推文裡面有6句是明確檢舉,附列於下 → zkow: 本人亦檢舉此篇下推文 08/24 22:03 → zkow: 文章代碼(AID): #1asw47kO 08/24 22:03 → zkow: 針對本人的指控,指本人是"詛咒"之行為 08/24 22:04 → zkow: 違反板規B-3 08/24 22:05 → zkow: "禁止提出無法證明且嚴重影響他人身心、名譽之字句" 08/24 22:05 → zkow: 請板主秉公處理,會是釐清這類檢舉方式,謝謝 08/24 22:06 即便不符合條文之檢舉,是否當以鬧版而論,尚有釐清空間 因此19句全部算鬧板也很奇怪,板主判定19句X5天 如用一罪一罰就應當是版主所認定的5天,再乘以第三次違規,5X3=15天 建議減輕如此 [Ⅵ] 申訴文件之附註(若無法提供申訴文件,請於下一行說明原因) -- ※ 申訴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申訴文。 ※ 請以轉錄方式提供所有申訴文件,相關轉錄文章皆禁止使用者進行編輯。 ※ 請注意!若申訴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小組長得拒絕處理該上訴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90.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2_AllSport/M.1692935186.A.CA7.html ※ 編輯: zkow (180.176.190.76 臺灣), 08/25/2023 11:46:37 ※ 編輯: zkow (180.176.190.76 臺灣), 08/25/2023 11:47:45
文章代碼(AID): #1aw2GIod (SP2_All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