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台籃) 新增無意義重複推噓文板規
: 起因是因為昨日有此事件
: 在24小時內無意義重複推噓文 洗版行為
: 但礙於板規未定義重複推噓文條款
: 所以在此建議 可以參考Baseball板以下板規
: https://i.imgur.com/oq6HOwX.jpg
: 可以把此板規也列入Basketball 板規裡
: 避免有這種惡意洗同系列推文事件
: 造成鬧板也無罰則判罰
先說明板主群對此的立場:
目前觀察非比賽日的板面,除非有重大事件發生(如重量級球員加盟),一般情況下不會
有類似重複推噓文的出現
而且,棒球板的流量往往比台籃板來得更高(尤其是在休賽季期間,差異更為明顯),因
此就算真有此情事發生,現行「鬧板」規定(註一)尚未致達到不敷使用、需以其他新板
規加強處分準繩的地步。
順帶附註:
就「鬧板」行為的定義,按群組長公告函釋(註二),現階段「由各相關管理人員依照自
由心證,並配合使用規則作裁定」
因此即使不制定「重複推噓文」的板規,目前仍足以應付類似疑似違規行為。
另回應提案人的推文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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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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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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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已經離任一年有餘,對該看板也不如以往的熟悉
但既然想瞭解我的想法,我簡略說明一下吧:
一、該提案內容實際上未曾付諸實行,現行板規是「未經文章作者同意,短時間內大量推
文且內容相近者,處水桶一週以上」(註三)。至於點名行為,在「文章內容有私人
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的前提下,方可視作符合「蓄意引戰/亂
板違規」的條件(註三)。
二、對於前段內容,進一步解釋如下:
甲:「大量推文且內容相近」部分,不局限於單一文章,只要在多篇文章中存在類似
重複推文行為,在未獲得原文作者同意的情況下,一律認定為違規。
乙:「私人恩怨」、「產生針對之事實」部分,如果我還記得標準的話,只要無端將
他板事務帶入,並因此引起糾紛,同樣構成要件該當,而不僅限於在板上的發言
而已。
三、然基於「看板間互不相干」的原則,在 C_Chat 板的執法模式、標準等,於台籃板是
無法直接套用的,故請恕我無法苟同提案人的想法。
以上回應。
basketballTW 實習板主 laptic 上
註一:即現行板規 2-3
「禁止鬧板。鬧板情節嚴重者,板主得加重處分和劣退。」
註二:#1aF21Q9f (SP3_AllSport)
註三:分別為 C_Chat 板規 4-4-2、4-7-1-3 (全文參 #1ZnKddMm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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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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