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Baseball)2023/09/29

看板SP1_Baseball作者 (瑋美絕倫迷)時間7月前 (2023/09/30 02:33), 7月前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3人參與, 7月前最新討論串1/1
[Ⅰ] 溝通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Baseball看板/TRosenthal/reno30918 [Ⅱ] 板務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碼) #1a-twWsl (Base_Picket) [Ⅲ] 溝通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個人陳述主要是陳述事實、法律與區域情感,而非談論政治為目的去闡述 [Ⅳ] 溝通理由及說明: (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本人受水桶之推文,本意上並非著重於闡述政治,而是以陳述事實、法律與地區上想法, 並且並無與任何前推文進行爭吵,先前的水桶都是釣魚、因一字等被桶,我都以尊重版 主為主而不申述、要求開頭、謾罵與其它特定的等也要桶,但目前一次直接到180天, 故只能申述以維權利,懇請版主理解與調整,感恩。 [Ⅴ] 檢附證據:(請於下一行進行補充說明,若有需要請提供寄件備份)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94062534.A.74C.html 原篇如上 69F 推 peterlee97: 這跟隔壁匪報每次遇到中華隊都愛改成中國台北隊 行為 09/07 14:3 0 70F → peterlee97: 差不多 都愛改人名字 09/07 14:30 #以上為陳述人民日報所做的事實存在的事情 71F → peterlee97: 至於大陸隊喔 這是憲法之類規定的 不然要跟中共一樣口 09/07 14: 30 72F → peterlee97: 徑承認他是中國? 這算違法憲法定義 09/07 14:30 #以上為陳述憲法與法律上定義: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民國 111 年 06 月 08 日 ) 第 1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 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以上 陳述稱對岸為大陸地區而非中國 73F 推 peterlee97: 至於自稱 我不想自稱我是台灣隊阿 為什麼我馬祖/金 09/07 14:32 74F → peterlee97: 門/澎湖 要被叫隔壁島的名字當隊名 又不是國名 09/07 14:32 #以上是陳述金馬澎地區對於台灣這名稱對於我們地名上的意義與理解 並未有任何政治上意思 可由下列澎湖人的新聞作為例證 https://www.ettoday.net/dalemon/post/41887 75F 推 peterlee97: 不念了 等等又有人去檢舉 大家一起下去 09/07 14:34 #此處再次陳述並沒有任何想要吵架、戰政治的意圖 同時觀其前後有更甚者也未有被桶或被檢舉 同樣狀況我在前一次水桶中 #1Z8W4MEB (Baseball) #1Z8Xul34 (Base_Picket) 並未參與其他論戰 僅因疑惑問說"選"被認定為政治推文而水桶 (此為T版主當時回應) 本人就在我認為有些奇妙的狀態中就被累進至半年不能在棒球版上發言 故特請版主們明察與開恩 -- ※ 溝通案提案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申訴規則,並確實填寫溝通文。 ※ 請注意!若溝通案提案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本板板主得拒絕處理該溝通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174.1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1_Baseball/M.1696012412.A.5E3.html

09/30 14:53, 7月前 , 1F
標題錯誤。請改為本文發表日期。
09/30 14:53, 1F
以為是寫被桶日期 已修正 ※ 編輯: peterlee97 (42.79.187.74 臺灣), 09/30/2023 17:20:24 ※ 編輯: peterlee97 (42.79.187.74 臺灣), 09/30/2023 17:20:43

10/02 14:51, 7月前 , 2F
首先,基本上提到選舉相關,就會被判政治文,其次,
10/02 14:51, 2F

10/02 14:51, 7月前 , 3F
針對爭執中華隊隊名應該是中國、中華民國、台灣等問
10/02 14:51, 3F

10/02 14:51, 7月前 , 4F
題也已明定屬於政治文且屬於加倍項目,所以判定並無
10/02 14:51, 4F

10/02 14:51, 7月前 , 5F
疑異
10/02 14:51, 5F
那個 我沒在爭.... 我只是想陳述狀態而已 懇請手下留情@@ ※ 編輯: peterlee97 (42.74.219.63 臺灣), 10/02/2023 17:34:20 ※ 編輯: peterlee97 (42.74.219.63 臺灣), 10/02/2023 17:35:05 請問...? ※ 編輯: peterlee97 (42.74.219.63 臺灣), 10/05/2023 13:51:32

10/05 20:01, 7月前 , 6F
上訴吧。
10/05 20:01, 6F
文章代碼(AID): #1b5nXyNZ (SP1_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