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修正B-19部分條文與後繼處理方式
[Ⅰ] 建議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中文敘述: 棒球 ◎[棒球] Baseball is life
板主名單: TRosenthal/maimai2063/reno30918
[Ⅱ] 建議案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修正現行B-19部分條文與後繼處理方式
[Ⅲ] 建議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有鑑於在今年WBC悍創事件之後,部分特定記者撰寫之帶有爭議的[新聞]
不斷出現、不只新聞下方推文屢屢噓爆,也容易造成板友間起爭執與衝突。
以下是現行條文
19.一年內如有撰文記者有不實報導、文意不清、諸多錯誤的情況超過五次,
經板友向板主告發,且板主審核並公告之後。需要在新聞標題附加該記者名稱,
且每個id(含分身)一天僅能發一篇該位記者的新聞
格式 [新聞] "記者名稱"-新聞標題
水桶15日
受限制名單 = [陳志祥(CJS)/體育中心(SPC)/吳政紘(WZH)/蕭保祥(XBX)]
我認為目前的上述條文之達成條件,已經無法滿足目前板上現況
所以個人建議就是,在此現有條文之外、新增板主主動審視權利
如果在一定程度下、部分新聞記者撰文與標題若極易造成板友間爭執
經半數板主討論後,有權直接公告並要求後繼同記者新聞採強制加註
並且「每個id(含分身)一天僅能發一篇該位記者的新聞」規則不變
另外是否改採以退文或提高水桶,則看板主群如何去定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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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務案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板務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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