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修正B-19部分條文與後繼處理方式

看板SP1_Baseball作者時間1年前 (2023/04/25 01:29), 編輯推噓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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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建議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中文敘述: 棒球 ◎[棒球] Baseball is life 板主名單: TRosenthal/maimai2063/reno30918 [Ⅱ] 建議案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修正現行B-19部分條文與後繼處理方式 [Ⅲ] 建議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有鑑於在今年WBC悍創事件之後,部分特定記者撰寫之帶有爭議的[新聞] 不斷出現、不只新聞下方推文屢屢噓爆,也容易造成板友間起爭執與衝突。 以下是現行條文 19.一年內如有撰文記者有不實報導、文意不清、諸多錯誤的情況超過五次, 經板友向板主告發,且板主審核並公告之後。需要在新聞標題附加該記者名稱, 且每個id(含分身)一天僅能發一篇該位記者的新聞 格式 [新聞] "記者名稱"-新聞標題 水桶15日 受限制名單 = [陳志祥(CJS)/體育中心(SPC)/吳政紘(WZH)/蕭保祥(XBX)] 我認為目前的上述條文之達成條件,已經無法滿足目前板上現況 所以個人建議就是,在此現有條文之外、新增板主主動審視權利 如果在一定程度下、部分新聞記者撰文與標題若極易造成板友間爭執 經半數板主討論後,有權直接公告並要求後繼同記者新聞採強制加註 並且「每個id(含分身)一天僅能發一篇該位記者的新聞」規則不變 另外是否改採以退文或提高水桶,則看板主群如何去定奪了.. -- ※ 板務案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板務建議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228.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1_Baseball/M.1682357368.A.E19.html

04/25 01:50, 1年前 , 1F
其實沒必要定是不是“主動”審視,按站規所示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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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1:51, 1年前 , 2F
本來就有義務主動處理不適文章 只是棒球板文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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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1:52, 1年前 , 3F
量大 先處理檢舉的 若有嚴重影響板面秩序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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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1:52, 1年前 , 4F
絕對有權利和義務要主動處理不需經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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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2:36, 1年前 , 5F
我反對,記者個人立場或言行不應作為該記者文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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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2:36, 1年前 , 6F
否能發的評斷標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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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9:40, 1年前 , 7F
有人就喜歡刷特定記者的文來討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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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9:40, 1年前 , 8F
然後曾有板友抱怨被中職記者刷文洗版 感覺是該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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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9:41, 1年前 , 9F
中職採訪的發文數 某些記者的文連看的必要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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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9:44, 1年前 , 10F
就同一個記者寫同一場比賽 結果拆三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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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9:45, 1年前 , 11F
訪一個就發一篇 感覺應該限制發了該記者文的發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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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9:48, 1年前 , 12F
看是不是要他發完後把該記者的採訪文都放入同一篇裡
04/25 09:48, 12F

04/25 09:52, 1年前 , 13F
不然也許直接限制一場比賽的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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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HhnuuP (SP1_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