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本案請由PTT法務審理)

看板SP1_Baseball作者 (我小魔啦)時間2年前 (2021/08/07 18:01), 2年前編輯推噓39(39062)
留言101則, 37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英文板名:BASEBALL 當事板主:NSJ911005 簡述事由: 在棒球版「最後一場國際賽挨轟吞敗 吳昇桓:我不知道」的文章,底下回覆: 「套句陳時中的話:我第一次說我不知道 第二次說我忘了 你這態度不是ㄧ個健康的態度 。 」 被板主NSJ911005判定為「政治文」水桶 溝通訴求: 我呼應文章主題,引用這幾天社會議題討論度最紅的衛福部長「相同關鍵字」發言,叫做 政 治文? 不是政治人物的發言就叫政治文吧 如果這句話是正面意涵,何必怕人家講? 還是版主要背書說「衛福部長講的這句話是負面意涵」所以不准講? 又如果這句話「無關正、負面意涵」, 那這種無關痛癢的「引用政治人物的相同關鍵字推噓文」玩梗留言就要水桶, 意思是禁止民眾引用「任何」政治人物講的話? 這麼害怕民眾提及政治人物講的話? 還是以後每篇文章底下每一句話,只要沒有回應到主題的討論,就應該要水桶? 希望版主交代這句話到底哪裡像「政治文」? 我那裡有要討論政治的意思? 不然版主就背書講清楚「只要是政治人物的發言,就叫政治文」? 敢作敢當, 要當版主就負責任講清楚, 不然任意限制人民版面討論自由, 妨害我於言論平台的電腦網路使用權利(妨害電腦使用罪), 還有恣意指稱我的發言叫做「政治文」毀壞我的名譽(以文字加重誹謗罪), 我們警局見, 最後上法院讓法官來看看你這種叫做政治文就給人水桶是否合理。 我不是小朋友陪你在這邊打嘴炮, 請你敢做敢當, 這篇文章我會全部當成證據呈上警局、法院, 如果你自認行為合情合理合法, 也不用怕我告你, 我如果有哪裡誣賴你, 也請你對我提告, 我等你回覆。 檢附證據: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28324421.A.A22.html https://moptt.tw/p/Baseball.M.1628324785.A.05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29.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628330487.A.C60.html

08/07 18:26, 2年前 , 1F
笑死 這也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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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8:27, 2年前 , 2F
快啊 卡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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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會不會被法院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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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8:30, 2年前 , 4F
要變成法院認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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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8:33, 2年前 , 5F
我等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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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我會

08/07 18:34, 2年前 , 6F
這叫溝通?你對溝通一辭是不是有什麼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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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要不要幫版主先解釋一下「政治文」ㄧ詞?

08/07 18:34, 2年前 , 7F
看你引用的法條就知道你根本不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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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8:35, 2年前 , 8F
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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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最近真的誇張 戒嚴都沒那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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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毀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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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擺明不是溝通是威脅吧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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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說要透過國家法律救濟我的權利叫做威脅?有多怕大家行使法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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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這樣就戒嚴?把門關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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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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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執法叫戒嚴?我覺得剛好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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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告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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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可以對照以前的版主對鬧版行為有多麽放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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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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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該把這些引戰好好鎖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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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 柵欄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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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告阿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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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妨礙使用電腦罪勒XD是多法盲無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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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罵人了,是版主叫你來支援的嗎? 順便給法院認證一下「法盲」算不算侮辱好了

08/07 18:38, 2年前 , 22F
該不會告前版主的就是你吧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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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8:38, 2年前 , 23F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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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8:41:13

08/07 18:39, 2年前 , 24F
學店嗎,以為隨便說個罪名很威,嚇的了人 的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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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罵人了,是版主叫你來支援的嗎? 順便給法院認證一下「學店」算不算侮辱好了

08/07 18:39, 2年前 , 25F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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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8:41:42

08/07 18:43, 2年前 , 26F
笑死 到底是在鬧什麼啦 什麼都想告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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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8:43, 2年前 , 27F
趕快下去吧 難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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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8:44, 2年前 , 28F
這篇是怎樣 我快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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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大家看笑話 我如果真的告輸那我也認了 但許多人ㄧ方面說言論自由有界限不應鬧版 二方面讚許其他人用「法盲」、「學店」來嘲笑想行使法律救濟的人 卻不認為自己的嘲 弄說詞也踩了言論自由界限 如果台灣社會允許這種言論自由的雙重標準 那也ok 至少我 了解了 也能做個借鏡給其他人 ※ 編輯: trickart (49.216.129.77 臺灣), 08/07/2021 18:48:27

08/07 18:45, 2年前 , 29F
快去啊,順便告訴你警局完是地檢署,才會到法官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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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8:45, 2年前 , 30F
,你該不會不知道吧?這樣還想告人喔,學店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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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8:47, 2年前 , 31F
笑死 快行動啊 不要在這邊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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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0 則推文
還有 1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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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違規被桶,板主到底要負怎樣的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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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時間回我們推文先快點去警察局備案好嗎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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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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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釋放電腦病毒讓台灣電腦癱瘓,會告這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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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18, 2年前 , 67F
給你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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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21, 2年前 , 68F
等你結果喔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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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23, 2年前 , 69F
重點應該是請板務解釋清楚政治文的定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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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 人,真的要告就去吧,板務就是按板規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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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23, 2年前 , 71F
看不出有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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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24, 2年前 , 72F
要請版主解釋ok啊 一上來就直接威脅要告人擺明來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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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28, 2年前 , 73F
觸犯浪費時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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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28, 2年前 , 74F
原來告人叫威脅,長見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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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50, 2年前 , 75F
天啊我帳號才剛辦好半個月就能在ptt收看大陸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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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50, 2年前 , 76F
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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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54, 2年前 , 77F
笑死 原本只在網路上鬧笑話而已 真的告下去就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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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54, 2年前 , 78F
實生活給別人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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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57, 2年前 , 79F
我是不太相信有幾個人被人告了以後,心裡不會有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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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作息不會受到影響的,除非你常跑法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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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57, 2年前 , 81F
被告的不是你,當然沒壓力,就別人吃米粉,你在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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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9:58, 2年前 , 82F
喊燒。最後誰會是被笑的那個還不知道咧,就像之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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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給人永久水桶,後來又說改判九年辭板主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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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技職板永久水桶過,就是3650天,也就是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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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永久水桶改判成九年,不就是十年-一年,有啥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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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00, 2年前 , 86F
當然最後少掉的那一年就回到那卸任的板主身上,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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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被水桶的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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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板這公告水桶名單現在就是拿來當笑話看,才沒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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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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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03, 2年前 , 90F
天就看到當沒幾天板主就在那把人永久水桶,結果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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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03, 2年前 , 91F
個沒幾天,就變自己請辭板主被水桶了,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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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04, 2年前 , 92F
人家要不要告是人家的自由,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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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05, 2年前 , 93F
就像一些王粉對我做人身攻擊,我也懶得去告,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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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06, 2年前 , 94F
吃飽太閒,不過這些喜歡在網路上做人身攻擊的,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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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06, 2年前 , 95F
我前面講的,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說不定哪天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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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06, 2年前 , 96F
人告了,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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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08, 2年前 , 97F
這板主把那個什麼N99永久水桶後,還在別篇文底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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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08, 2年前 , 98F
一個留言留什麼召喚N99,水桶名單下喜歡在那跟人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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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10, 2年前 , 99F
言講一些有的沒的,等著看你生氣崩潰辭板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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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2:28, 2年前 , 100F
一堆人在這邊搧風點火,結果告下去還不是版主要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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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2:28, 2年前 , 101F
,其他人會跳出來幫忙嗎?別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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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X3bdtnW (SP1_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