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Rhinos板主 heejuun710 警告一次

看板SP1_Baseball作者 (agGREssion)時間8年前 (2016/07/02 11:21), 編輯推噓5(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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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smyid (小砲) 看板 Baseball_BM 標題 [溝通] Rhinos版主heejuun710處份不當 時間 Tue Jun 21 14:07:40 20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66489262.A.593.html

06/27 00:57,
版主還活著嗎?
06/27 00:57

06/27 21:49,
此次林捕事件中,凡是只要在推文中,有提到"髒手"等
06/27 21:49

06/27 21:50,
字眼,一律水桶,這是針對性字眼,以上
06/27 21:50

06/28 02:39,
都幾天了才回 不專業也不敬業
06/28 02:39

06/28 21:32,
請問小組長 版主只會一直你違規 我可以結束溝通了嗎
06/28 21:32

06/28 22:17,
若是板主表明無法溝通,則可視為溝通結束
06/28 22:17

07/01 22:48,
請問小組長 版主兩次超過72小時不回應 是否應該予以
07/01 22:48

07/01 22:48,
免職處分呢? 謝謝
07/01 22:48
根據置底文的使用規則當中的 二-4 犀牛板板主 heejuun710 未於時效內進行回應,應處以警告一次 二、發言規定: 4.使用者提出溝通、板務建議或其他申請後,板主須於 72 小時內做出回應, 否則記板主警告一次,兩次警告予以免職。 若板主有事先向組務告假則不在此限。 基本上小組長不會主動裁定溝通結束,因此我會希望雙方當事人若在推文中明確 表示無意溝通下去,本案才視為溝通結束。由於本案未有這類型的相關推文,因 此視為仍處於溝通中,所以仍需要板主進行回應,方可讓使用者有所依歸,判斷 是否需要進行下一個階段的權利救濟程序。 而本案中,第一次板主未於72小時(6/21~6/27)內回應,應屬違規,但考量現 行犀牛板主群僅有一人,因此當時並未進行懲處: 見請假公告 https://www.ptt.cc/bbs/Sportcenter/M.1465392602.A.257.html 不過 heejuun710 並未改善其行為,因此這一回還是要提出警告一次。 由於該板主已有多次類似的行為,個人覺得是板務過於繁重之故,因此將等七月 中另外一位板主銷假歸隊後,我會要求他們再辦理板主選舉,增設第三板主,以 分擔 heejuun710 的重任,讓整個板主團隊能夠更符合使用者的期待。 最後重申一遍,本板乃是棒球板以及中職隊板的板主群處理板務爭議的地方,因 此閱讀本板是各板主的義務之一,請板主務必遵守。 謝謝各位。 -- ▆▇▇▇▅▃ ▇▅▃▂ 龍 魂 永 不 滅 , 只 是 暫 分 飛 ◤ █▎ ▁◢ ▲▋ ◢◤◣▆ ◤ ◢ ◥▄▆◥███◤ ragon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40.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67429703.A.65C.html

07/02 20:48, , 1F
該版主幾乎天天都有上線 但板務都需經板友多次提醒
07/02 20:48, 1F

07/02 20:50, , 2F
才延遲處理 這情況並非第一次 相信板務繁重並非主要
07/02 20:50, 2F

07/02 20:50, , 3F
原因 就是純粹該板主選擇延後處理或根本不處理
07/02 20:50, 3F

07/02 20:51, , 4F
相信小組長若有看之前kenmy天天處理板務就知道
07/02 20:51, 4F

07/02 20:51, , 5F
此板主與kenmy板主的處理效率及標準都無法一致
07/02 20:51, 5F

07/02 20:52, , 6F
建議小組長盡快進行選舉 增加更適合的人選幫忙分擔
07/02 20:52, 6F

07/02 20:52, , 7F
否則在kenmy板主請假的情況下 常常有人在比賽期間鬧
07/02 20:52, 7F

07/02 20:53, , 8F
板都無法第一時間處理 謝謝
07/02 20:53, 8F

07/03 10:34, , 9F
目前該板主沒有重大違規事件,組長不會介入板務,因
07/03 10:34, 9F

07/03 10:35, , 10F
此上述意見我會在七月中與板主群討論後再處理,謝謝
07/03 10:35, 10F

07/03 10:35, , 11F
你的建議~
07/03 10:35, 11F

07/05 18:40, , 12F
第二次 72小時未回覆 建議以法處置 謝謝
07/05 18:40, 12F

07/05 21:32, , 13F
不接受。謝謝你的建議。
07/05 21:32, 13F

07/05 22:29, , 14F
07/05 12:02 累計應該算第三次了噢 這太瀆職了吧
07/05 22:29, 14F

07/06 19:12, , 15F
不接受。謝謝你的建議。
07/06 19:12, 15F

07/06 19:14, , 16F
關於不接受建議的理由,我會放在申訴回應裡說明。
07/06 19:14, 16F

07/06 23:13, , 17F
好吧 我只是想表達72時限 就是要防止版主愛理不理
07/06 23:13, 17F

07/06 23:16, , 18F
他大概就吃定你不會讓牛版唱空城 能拖就拖 知法犯法
07/06 23:16, 18F

07/06 23:16, , 19F
的版主 唉
07/06 23:16, 19F

07/08 04:38, , 20F
這種臆測性的看法我就只作為參考而已噢,謝謝你
07/08 04:38, 20F
文章代碼(AID): #1NTpD7PS (SP1_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