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補稅官司 小S贏了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8/11/21 07:30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上百藝人抗拒補稅找立委陳情,大小S則在訴訟上頻傳捷報。
繼大S徐熙媛之後,小S徐熙娣昨天也贏了兩件行政訴訟官司,
可免補稅一百八十四萬八千多元。
小S和大S成立工作室接戲約、主持、廣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
應以「技藝表演業」計算應繳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對於吳宗憲所屬的傑克傳播公司被以「人力派遣業」課稅,法官認為,
因傑克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在提供演藝人員給電視公司、節目製作公司,
因此屬「人力派遣業」,和工作室的情形不同。
小S成立「犬象工作室」接案。如果依「技藝表演業」計稅,
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為百分之十七,依台北市國稅局認定的「人力派遣業」,
稅率是百分之卅。
北市國稅局依人力派遣業稅率,認定小S九十一年度所得五百卅二萬餘元,
扣除已申報繳納的五十萬元,須補稅一百零六萬九千餘元;
九十二年所得為四百零五萬餘元,扣除已繳納卅四萬餘元,應補稅七十七萬九千餘元。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台北市國稅局的處分,小S因而可免補稅一百八十四萬餘元。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21/2/19tu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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