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工作室被扣重稅案 大S勝訴

看板SOS作者 (⊙⊙)時間15年前 (2008/11/13 08: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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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徐熙媛成立「太平工作室」,接下演戲、主持、廣告約,台北市國稅局以工作室屬「 人力派遣業」課稅,大S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她勝訴,可少繳11萬多 的稅款。大S還有兩件類似案件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妹妹小S徐熙娣成立的工作室 ,也提起兩件類似訴訟,如都獲勝訴,姊妹倆將可省下不少稅款。法官接受大S的說法, 認為北市國稅局對太平工作室的收入應按「技藝表演業」核課營利事業所得稅,而非以「 人力派遣業」計稅。如按人力派遣業課稅,是依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的30%計稅,表演業 只有17%。以本案而言,北市國稅局認定太平工作室9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為200多萬元 ,應補稅40多萬元,但若改以表演業課稅,補稅金額為19萬餘元。對於吳宗憲所屬的傑克 傳播公司被以「人力派遣業」課稅,判決指出,傑克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在提供藝人給電視 公司、節目製作公司,並無製作發行的業務,因此屬「人力派遣業」,這和大S的太平工 作室所簽訂的都是廣告、主持約不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13/2/19d7e.html -- 幸せになりたい。I Want Happiness. May I? http://www.wretch.cc/blog/dean7007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14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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