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連署反對案的各位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rkakia. (淡藍)時間25年前 (2001/01/24 01:4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第一,要做任何一種連署,一定是基於一種改變現狀的情形下才能作連署。. (這是基本民主常識。). 我們現在作的「罷免版主」連署,就是一種「改變現狀」,. 現狀是「Blue2仍是版主」,我們要罷免他,. 是在改變現狀。. 但是反提案到底哪裡改變現狀了?. 我們罷免的連署根本還沒有完成全部程序,這麼急著提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igCat. (《Ψ心靈獵者Ψ》)時間25年前 (2001/01/24 01:2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案主到現在不肯出來正面回應,各位要用什麼理由連署?. 而且上一個連署還沒完哪,於沙灘法規沒有道理。. 真的要連署,請排隊接在這個連署完之後如何?.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