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消防役點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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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6(27推 1噓 20→)留言4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tt2902 (小老虎)時間10年前 (2013/12/13 20: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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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我半夜12騎車出去幫學長買消夜(當然自己也有要吃). 買回來後結果小隊長發現,直接說下個月的假都點放. 這屬於罰勤,但是我稍微爬了一下文. 罰勤假日八小時,非假日兩小時(這個在消防役適用嗎?). 請問各位鄉民們這樣有算合法嗎?. 我承認我自己這樣做是錯的,但是他直接罰我一個月點放
(還有62個字)

推噓8(8推 0噓 7→)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abonyuzu (白日夢發電)時間10年前 (2013/12/14 23: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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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首先我好奇的是你是幫學長買消夜,那主管質疑你時他怎麼沒有挺你?. 基本上這也不是什麼大事,待消防分隊大家熟了以後基本上都是把你當自己人. 除非你是值班還是救護班跑出去那當然另當別論. 我想應該也不會有人這麼天. 其實點放這也不算一種處罰,只要每個月有放到你固定的天數就算合規定. 這頂多就
(還有34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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