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SMSlife ]
討論串[問題] 桃園的警察役 交通助理
共 7 篇文章
內容預覽:
文章看清楚,先別急著斷章取義. 要檢討是役男執勤沒有員警陪同這點. 而我文章後面是探討,役男本身到底有沒有實質能力足以擔任交通指揮的勤務. 其次,這方面當然是拿義交來比對壓,不然閣下還有看過尖峰時段在重要路口. 除了役男、義交、警察這三者以外的人來指揮?. 我只是要告訴你,役男就交整這部分不一定會做
(還有1346個字)
內容預覽:
所以值得檢討 然後後面又拿義交來比. 你這樣講讓我感覺你是想說替代役一個人執行任務是可以的. 我是不知道義交是拿什麼規定來看. 但是就我念過的替代役法規就是不行一個人執行任務. 而我在當社會役的時候服勤單位也都有遵守這項規定. 我不懂為什麼就警察役可以例外. 看來我形容的還不夠仔細 我在南崁看到的那
(還有544個字)
內容預覽:
關於役男執勤沒有員警陪同這點,絕對是值得檢討. 至於役男本身對於交通狀況、流量是否能確實掌握乃至於指揮手勢是否標準. 是否不足以疏導交通甚至於可能帶來危害跟用路人的不安,這都需要個案評比. 需用機關本來就要去了解,不過,因為如此就否定其他役男的專業未免有失偏頗. 例如義交也不是經過正統警察學校的交通
(還有731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