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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替代役需要負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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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部分.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2828號判決. 要 旨: 刑法第十條第二項原規定:「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嗣修正為「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 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 ,而具有法定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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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政府單位裡面服務。. 然後呢,. 公文有時候需要解密。. 我就負責幫忙我們辦公室裡的員工,. 把已經解完密的文件,. 歸還給檔案室。. 檔案室那邊,. 收這個密件的是A股長。. 是個"惡名昭彰""散散漫漫""不負責任""我永遠沒有錯"的人。. (嗯...我聽到的GOSSI
(還有107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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