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庭因素替代役問題

看板SMSlife作者 (★相信會更好★)時間3年前 (2020/08/30 22:01), 3年前編輯推噓0(004)
留言4則, 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小弟想問大家以下的狀況是否可申請替代役資格, 小弟的家裡總共5人,除了父母親外,還有弟弟跟妹妹。 因弟弟領有身障中度的手冊,但弟弟他已經有在上班了。 且大部分家裡的生計都是家父在負責的,我的話則是在 利用碩士班課餘的時間去打工賺錢;而妹妹跟媽媽分別是 大學生(已滿20歲)與專職的家庭主婦。 問題來了,小弟看過一些網路上的資料,有些資料是寫說 只要有手冊就可以惹,有的則是說法條寫說要有撫卹之事實。 小弟想問到底何者才是正確的呀;我弟若有再上班了,那這 樣撫恤的事實會成立嗎? P.S 父母親都未60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50.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598796096.A.F3B.html ※ 編輯: kevin65002 (111.253.50.45 臺灣), 08/30/2020 22:20:36

08/31 00:19, 3年前 , 1F
何不打給公所問?
08/31 00:19, 1F

08/31 04:23, 3年前 , 2F
法規沒有寫對身心障礙的家屬要有撫卹事實,我覺得你就
08/31 04:23, 2F

08/31 04:23, 3年前 , 3F
去申請看看,反正沒過也沒啥損失
08/31 04:23, 3F

08/31 10:40, 3年前 , 4F
問區公所
08/31 10:4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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