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專長/家因/補充兵/低收提前退伍(提退) (上)

看板SMSlife作者 (BB小B)時間7年前 (2017/02/18 16:05), 7年前編輯推噓9(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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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174踢11中最速提退88號 跟大家分享一下我曾經申請過的業務心得 首先給大家沒有甚麼概念的人一些名詞解釋 專長替代役(水利維護)- 我以國外學歷專長申請,就是一個比較早決定役別的管道,無法苟且 役期比常備役長 1y-1y15d, 4m-6m 家因替代役(通常簡稱家因)- 請查閱依家庭因素服替代役辦法,成功嶺苟且必備, 役期與常備役同 1y-1y,4m-4m 家庭因素補充兵(通常簡稱補充兵)- 上級單位為 "國防部" 請查閱依家庭因素服補充兵辦法, 可以視為嚴格版家因, 只有一條例外, 為(中)低收 役期為12天 與最後的提前退役(簡稱提退)- 上級單位為 "內政部役政署", 通過後極有可能變為全梯的學長(含管幹也要叫你學長) 請查閱替代役提前退役辦法, 條例與"補充兵"完全一模一樣, 但因為上級單位不同, 認定標準不同(較寬鬆,後解釋) 役期為新訓結束後立即退伍(12新訓+2天假) 如果是新訓完才申請就看你退役令上的日期 現在與大家分享我這一年來與區公所阿姨/市政府承辦人/役政署人員鬥法,鬥智的故事(笑) 每一個兵役的業務基層窗口都是區公所阿姨,所以她每時段都會出現 市政府承辦人就會分流,有家因、專長、提退等等 役政署人員也是會分流,有問題或特殊狀況問他們最準 (一)專長 約莫一年前, 開始申請105年第一次替代役申請, 當初專長替代役大部分已經開106年的缺, 所以表示如果你是想要在"春季"入營, 專長要比一般的早半年就要申請, 當然特殊有些專長是例外, 每年公文也不一樣, 所以請大家要注意公告 而我遇到的狀況是, 區公所阿姨說要在1/31前查驗我專長的畢業證書, 因為我一年前是以"學生證"代替學歷證明, 所以依照規定我要在1/31前提出畢業證書, 但我1/31都還沒口試, 我就打電話給市政府”專長”承辦人,依照他的說法,沒有畢業證書沒關係 但需要已經"完成學業"證明,去證明說學業已完成, 只是畢業證書還沒發 但我是在國外就學的役男, 後來想想感覺又符合家因, 就沒強求學校發這個東西了 重點與心得: 畢業證書都是假的, 問問承辦人最準 (二) 家因 這個就比較有趣了, 有分資格判定與申請時間與入營三個階段 一開始叫我媽問區公所阿姨的時候, 她說: 「你家一定要有中度身心障礙或是爸媽重大傷病才可以拉!!!」 後來我親自查閱家庭因素替代役辦法,也打給市政府”家因”承辦人,確定能過後 我親自打電話再去區公所問,問一問後她說 「你確定???我打電話問看看,你等一下!!」 五分鐘後... 「ok拉,你拿到畢業證書後來申請!!!」(表示資格ok) 但是我國外的學校3月多才能拿到畢業證書,但上半年的梯次太少了, 因為申請後還要審查,而家因是是市政府有開缺,才會排到你,跟一般的大排隊不一樣 (像我同學9月申請,排到11月,我跨年左右申請,下一梯就有我了) 為了節省時間,我就要早點申請,區公所阿姨說 「哎呀,大家都是這樣的阿!!!你就等一下到3月再申請嘛~」 但在我心中已埋下不可相信她的種子XD,一樣打給家因承辦人, 依照家因承辦人的說法,申請家因”可以提早”,不用畢業證書,因為學歷不重要 但需要改我國外就學的緩徵時段,需要護照,所以我年底申請的時候是有拿護照去改 所以我12月底在沒有畢業證書的情況下,申請了家庭因素替代役, 但在申請的時候她說: 「你申請了之後就不能出國了喔!!!」 我心裡想: 「?????我還要出國口試欸?????」 後來釐清她的意思,她的意思是市府排家因的說,我的狀況下一梯就會把我徵集入營 所以如果下一梯徵集的時間我不在國內,她會跟市府說徵集不到我,很麻煩 所以我又查了替代役出境辦法,根據辦法我徵集時間前一天回來即可 而下一梯是2/6號入伍, 所以我2/5回來就OK 跑到區公所兵役科另一個阿姨那邊辦了2/5回國的短期出國緩徵, 但公所阿姨又說: 「你不在國內我怎麼下徵集令啦!!!」 這時候又要打電話去問市政府了, 市政府說OK, 有人代收就可以 所以最後我是不在國內的時間收徵集令, 2/5號凌晨回國, 2/6早上入伍 重點與心得: 公所很可怕, 不在國內可徵集(但徵集那天緩徵要消滅),家因可提早免證書 (三)補充兵 我戶籍地是有我媽媽, 我本人跟我姐姐, 戶籍地是有低收入戶的, 但名冊內只有姊姊一人, 原因我不在這邊贅述, 詳細規定要參閱社會救助法 稍微講一下我知道的社會救助法法條 列為名冊的法律術語叫做「列冊」, 有列冊的人要繳交郵局存簿, 並且其同住的直系血親與其本人之財產要被計算, 這種術語叫做「列計」 如我姊姊被列冊, 我媽媽的財產要被列計, 但我不用,  所以就算我有10棟房子我姊姊還是低收入戶列冊人口 但我媽媽也想被列冊的話,我就要被列計,也就是10棟房子要被計算,此案就不可能過 (這就是告訴大家申請低收的一個訣竅...會玩的可以參考玩一下) 不管怎樣,我家名冊就只有我姊姊,在補充兵與提退辦法中, 有一條是 「役男家庭依社會救助法列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但在這邊, 「家庭」的定義並不明確, 不像其他條的「家屬」有詳細規定 所以這就是可以提出爭議, 也就是有可能可以吵的地方 而雖然提退與補充兵辦法一樣, 承辦單位不一樣, 承辦人也不一樣 梯次也完全不一樣, 像我的例子是已經確定家因2/6入伍, 如果改補充兵就不會是2/6, 因為2/6是給替代役, 補充兵會有另外國防部的梯次 而常備役(含補充兵事務)在台南市的單位是 「兵役徵集科」 替代役相關事務(含提退專長家因等事務)是「兵役後勤科」 當初我打電話問補充兵的時候, 承辦是一位先生, 他明確地跟我說只有我姊姊列冊是無法 需要父母至少有一人列冊 後來我改去打電話去後勤科問提退,承辦人是一位蔡小姐, 她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她有打電話去役政署問,役政署「沒說不行」 所以我就用家因身分在2/6入伍,賭看看可不可以提退 重點與心得: 補充兵低收標準為「父或母其中一人須列冊」, 屬兵役徵集科之業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79.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487405131.A.E39.html ※ 編輯: cvsi04236 (101.9.179.199), 02/18/2017 1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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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且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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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我之前去申請家因也是被公所阿姨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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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分享 不過「你不在國內我怎麼下徵集令啦」我能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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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好像要提前幾天告知哪些有誰緩徵原因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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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gioh2003: 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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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申請家因的時候 也是公所承辦說一大堆可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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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請他們打去市府兵役課問完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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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想起來還是很賭爛,媽的,妳只處理這項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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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給妳經手這麼多年了,家因也是每梯次都有,結果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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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x20805: 什麼問題還沒確定就全部說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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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信去市長信箱罵吧.他們只不過是公務員而已.不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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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辦事.還以為自己是上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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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水利役提退苟且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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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t11中8分隊82號低調路過 學長好帥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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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9:40, , 13F
這個阿姨確實不專業 家因部分還沒確定就亂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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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vsi04236 (101.9.179.199), 02/19/2017 16:26:57
文章代碼(AID): #1Og01Buv (SMS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