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因補充兵資格疑問
嗨 大家好 想問這一條
一、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未滿十八歲、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且均無工作收入,由役男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而役男及其家屬除
賴以居住之自用住宅(含基地)一棟外,別無其他不動產,而其動產
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或有其他不動產,其不動
產及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
目前家中父母皆滿60歲(無身障或重病), 只有2個姊姊與我
其中2個姊姊明年中以前都會去登記結婚
然後目前我還在念研究所, 爸媽皆已退休(無工作), 父母名下無自用住宅只有存款及股票
存款及股票會在姊姊結婚後全部給姊姊, 所以父母名下也不會有存款及股票了
想請問這樣是否符合申請補充兵的資格呢?
另外想請問這樣轉給姊姊會有時間限制嗎? (例如:要滿6個月以上之類)
以及如果我姊姊結婚後戶籍仍然設在家, 對於「由役男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是否會有影響呢?
不好意思問題比較多,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能說明一下,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30.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478932809.A.F8B.html
→
11/12 16:10, , 1F
11/12 16:10, 1F
→
11/12 16:10, , 2F
11/12 16:10, 2F
→
11/12 16:10, , 3F
11/12 16:10, 3F
→
11/12 16:10, , 4F
11/12 16:10, 4F
→
11/12 16:10, , 5F
11/12 16:10, 5F
→
11/12 16:10, , 6F
11/12 16:10, 6F
→
11/12 16:10, , 7F
11/12 16:10, 7F
→
11/12 16:10, , 8F
11/12 16:10, 8F
→
11/12 16:11, , 9F
11/12 16:11, 9F
推
11/12 16:50, , 10F
11/12 16:50, 10F
推
11/12 16:57, , 11F
11/12 16:57, 1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