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請問申請家因問題

看板SMSlife作者 (Sam)時間8年前 (2016/02/15 04:06), 編輯推噓1(108)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目前已經在桃園市政府內服役,是體位因素替代役。 最近申請到爸爸的重大傷病卡及中度殘障手冊,依規定是可以申請家庭因素返家住宿。 但我的戶籍地離服勤處所騎車或開車都是一小時內可以到,google地圖上是25-30公里。 那麼我可以申請家因返家住宿但是不要換服勤單位服勤處所嗎?因為距離其實不是很遠開 車騎車一小時內也都能抵達,而且單位服勤久了也習慣不想換了,請問有辦法像這樣申請 家因但不換單位嗎? 還是我要問戶籍地區公所還是我的役男承辦人還是誰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5.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455480406.A.17A.html

02/15 09:04, , 1F
家因的服勤單位好像會統一吧,問你的承辦人員即可
02/15 09:04, 1F

02/15 13:35, , 2F
你這個不是真正的家因 只是在專訓時候 符合友到家因
02/15 13:35, 2F

02/15 13:35, , 3F
的條件吧???希望我沒搞錯
02/15 13:35, 3F

02/15 14:48, , 4F
可以,如果中途轉家因,單位所在地有符合規定,可以不用
02/15 14:48, 4F

02/15 14:48, , 5F
換單位,就變成可以回家睡覺
02/15 14:48, 5F

02/15 14:49, , 6F
送件要去區公所,建議先打電話跟公所說要申請家因
02/15 14:49, 6F

03/11 15:03, , 7F
可不換單位住家裡喔要問目前照顧你的承辦
03/11 15:03, 7F

03/11 15:05, , 8F
可以另外看是否符合提前退役
03/11 15:05, 8F

03/11 15:06, , 9F
通常在戶籍公所申請報市府與役政署要一個月喔.若符合的話
03/11 15:06, 9F
文章代碼(AID): #1MmDvM5w (SMSlife)